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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执行!宁夏交警发布最新通告!

关于宁夏高速公路实施货运车辆靠右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规范货运车辆路面通行秩序,切实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宁夏高速公路实施货运车辆靠右通行管控措施通告如下:一、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内高速公路通行的货运车辆(以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准车型为准),原则上应当靠右侧车道依次行驶。

二、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同向有2条车道路段的,应当在右侧车道依次行驶,禁止在左侧车道长时间行驶,禁止连续超越2辆(含)以上机动车,且超车后必须立即驶回右侧车道。三、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同向有3条车道路段的,应当在最右侧车道依次行驶,禁止在最左侧第1车道行驶,禁止长时间在中间车道行驶,禁止连续超越2辆(含)以上机动车,且超车后必须立即驶回右侧车道。四、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同向有4条(含)以上车道路段的,应当在最右侧车道依次行驶,禁止在最左侧第1、2车道行驶,禁止长时间占用左侧车道行驶,禁止连续超越2辆(含)以上机动车,且超车后必须立即驶回右侧车道。

五、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急弯陡坡、长上下坡、桥涵隧道、事故多发等路段的,应当在最右侧车道依次行驶,禁止占用左侧车道行驶或超车。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大件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应当在最右侧车道依次行驶,禁止占用左侧车道行驶或超车。七、因突发事件或道路施工造成右侧车道拥堵、中断,导致货运车辆无法在本通告规定车道行驶时,可以借用正常通行车道行驶,驶过该路段后,必须按本通告规定继续行驶。八、因突发事件或道路施工造成道路全部车道拥堵、中断时,货运车辆必须在本通告规定行驶车道依次停车等候,严禁在路肩或应急车道停车或行驶。货运车辆在宁夏高速公路通行违反上述规定的,宁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特此通告。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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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莹

审核:于海

来源:宁夏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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