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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目!宁夏一位民警殉职,曾在追捕逃犯时被捅成重伤!


2006年,张建平同志因公负伤,造成永久性创伤,被诊断为左肾动静脉(畸形)瘘、慢性肾功能衰竭、肾损伤性高血压,被评定为四级伤残,长期服药治疗。2020年国庆中秋假期,张建平仍坚持在岗值班,10月8日下午3时,突发脑溢血,送往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抢救,10月10日上午8时救治无效去世,享年49岁。

10月13日下午,张建平同志遗体告别仪式举行。中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天华,县公安局政委李芳、在家的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室队所负责人、民辅警及张建平同志生前亲属、好友含泪送别。一行行热泪,一个个花圈,无不寄托着众人无限的哀思。

遗体告别仪式上,气氛沉重,泪湿眼眶。现场全体人员面色凝重、胸口戴着庄严肃穆的白花,集体脱帽,为忠魂默哀,铁骨铮铮的公安民警纷纷流下了悲恸的泪水。随后民警依次进入张建平灵堂,向张建平的遗体鞠躬作最后的送别。

张建平同志1971年11月出生于宁夏中宁县恩和乡。1993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中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新堡派出所、督察大队、政工监督室、森林草原所工作。

2006年3月10日,张建平同志在执行抓捕中被嫌疑人捅伤左肾脏,生命垂危,经两个多月的抢救脱离危险。曾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人事部、公安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获全国“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提名奖”,被中央宣传部等六部委联合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曾获得“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宁夏50年政法英模”、“全区五一劳动奖章”、“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县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被上级公安机关记个人一等功、个人三等功。

张建平同志因公负伤后,组织上考虑他身体状况,调整到森林草原所,虽然满身伤病却一直坚守岗位,积极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部门调处涉林矛盾纠纷,破获非法猎捕、出售野生动物案,摸排扫黑除恶线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节假日期间一直坚持值班。

张建平同志27年的公安工作是闪光的,是光辉灿烂的,是可歌可泣的。在政治上,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彰显了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在工作中,他冲锋在前、临危不惧,与违法犯罪分子和邪恶势力斗智斗勇,践行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使命和担当;在生活中,他为人正直、平易近人,始终饱含着对人民群众高度的责任感,诠释了人民公安的英雄气概。作为战友,他团结同志、待人真诚,是年轻同志的学习榜样;作为家人,他是慈祥的父亲、和蔼的丈夫,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温暖关爱着家人。张建平同志将自已生命中最璀璨的时光献给了挚爱的公安事业,用自己的满腔热血践行了人民警察的铮铮誓言,他无愧于自己的警营生涯,无愧于头顶熠熠闪光的警徽。

正当全局上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讲话、在向人民警察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凝心聚力奋战在抗击疫情、扫黑除恶、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一线时,在十月十日这一天,传来了张建平同志去世的噩耗,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同志、好战友。他用他短暂而光荣的一生谱写了一曲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壮丽诗歌。

斯人已逝,浩气长存。张建平同志虽然离我们远去,但他刚正不阿、无所畏惧、一心为民的英雄气概却深深地印在我们的脑海中。我们将化悲痛为力量,以张建平同志为楷模,锐意进取、履行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为公安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张建平同志的一生

虽短犹长

但那抹藏蓝

将永远散发着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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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春晖

审核:孙晓村

来源:平安中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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