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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首个!男子因涉嫌袭警罪被刑拘!
“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我们坚决不会姑息的,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袭警罪被依法刑事拘留。”3月14日,永宁县公安局民警王玉奇告诉记者。
原来,3月4日24时许,永宁县望远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四季鲜综合批发市场门口,一名醉酒乘客与出租车司机因车费问题发生纠纷,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到达现场后,民警了解得知,当晚,醉酒乘客李某和朋友喝完酒打车来到目的地,计价器上显示60多元,醉酒男子李某不愿意支付车费,与司机发生争执。
在民警现场调解的过程中,李某不听劝告,还言语辱骂出租车司机和出警民警,于是民警将二人带回派出所准备进行进一步调解。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劝说,李某终于同意向张某支付65元的车费,但在支付完的瞬间,让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李某居然一拳打在了出租车司机张某的脸上,民警见状之后立即上前将二人拉开,但是在此过程中,李某又对民警拳脚相加,甚至还拿起身旁的铁椅子朝民警的头部砸去,使民警头部受伤,严重侵害了民警的人身安全。
自今年3月1日起,最新《刑法修正案》正式实施,正式明确了袭警罪。《刑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警方表示,在公安机关正常执行执法过程中,大家要予以配合,千万不能以任何的暴力行为阻碍民警的正常执法。(宁夏日报记者 刘惠媛/文 图片由永宁县公安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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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莹
审核:贺璐璐
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