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通报“1.09”致3人死亡交通事故调查情况
2021年1月9日
灵武市发生一起
致3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银川市成立了“1.09”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组
对该起事故启动深度调查
并对有关责任人员
及责任单位提出调查追责建议
近日事故调查组完成深度调查报告
并对调查情况进行通报
简要案情
2021年1月9日15时03分许,买某驾驶宁C号牌小型客车(乘坐李某国、马某龙)沿灵武市灵泾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郝家桥镇团结村三队村道交叉路口北侧50米处,驶入对向车道内,与迎面驶来的袁某棚驾驶的宁A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冀G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国、马某龙当场死亡,买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买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及责任认定情况
买某在此次事故中,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机动车上道路超速行驶,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袁某棚在此次事故中,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机动车上道路超速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李某国、马某龙无责任。
责任追究情况
(一)买某因交通事故死亡,故未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袁某棚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以及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灵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并承担该起事故30%的财产损失。
(三)银川市车管所按照《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机动车安检机构星级评定实施细则》,对为不合格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的灵武市福兴机动车检测公司扣罚奖惩分20分,并处停业整顿五天。同时,灵武市福兴机动车检测公司对此次事件负有责任的工作人员薛某鹏作出了开除决定,宁夏机动车检测协会在机动车检测行业内对薛某鹏进行全区通报并永久取消从事机动车检验工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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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春晖
审核:孙晓村
来源:宁夏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