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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建设“四新”试点推进从朝阳启程

2017-12-20 法治朝阳

12月14日,北京市“四新”检察院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朝阳检察院召开。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宝跃及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局负责人,北京市检二分院、市检四分院、东城院、西城院、朝阳院、海淀院等试点院检察长、分管院领导及行政事务管理局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北京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宝跃主持。

会上,朝阳检察院、市检四分院、市检二分院、东城院、西城院、海淀院等六个试点院,依次结合贯彻落实敬大力检察长关于“四新”检察院建设的指示精神和“四新”检察院建设相关文件要求,汇报了本院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朝阳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长柱就朝阳检察院“四新”检察院建设中第二办公区项目的总体布局、推进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详细汇报。


孙长柱副检察长表示,作为试点单位,朝阳检察院严格按照建设“新型办公区、新型办案区、新型管理监督设施和新型专业技术设施”要求,紧紧围绕“六个体系”建设,成立“四新”检察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将第二办公区项目打造成高效工程、优质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力求让朝阳检察院的“四新”建设走在全市基层院的前列。


在总结发言中,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强调,“四新”检察院建设是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具体体现,是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强化系统集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改革任务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四新”检察院建设是发挥检察机关“主场”优势的重要保障,是发挥检察机关“两主”作用的重要载体;“四新”检察院建设是树立检察机关法治形象,强化检察工作权威,形成检察机关良好新风貌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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