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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退伍分两批,今年准备退役的,这些一定要看!

2017-08-09 军路 军路

来源|军路微信公众号(ID:jun_road)

作者|军路君


昨日,军路君留意到官方发布的一条权威消息称,2017年度全军和武警部队士兵补选退工作近日已全面展开。根据官方发布的消息显示:


今年士兵退役工作仍分为两批。第一批在9月份,对象为2013年夏秋季以后入伍的士兵;第二批在12月份,对象为2012年冬季以前入伍的士兵。



老兵复退工作具体安排为,第一批在8月上旬展开,9月初开始组织退役士兵离队,9月30日前离队完毕;第二批在11月初展开,12月初开始组织退役士兵离队,12月31日前离队完毕。


根据往年退役老兵经验及遇到的问题,军路君对即将退役的军人提个醒,以下的几项事宜至关重要,有的错过了就再没有机会去做,敬请留心。

身体不适的退役军人

及早整理好评残资料


在军路微信公众号输入“评残”关键词,可以查看评残标准。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即使不符合标准,也要整理好相关病历,可以参评慢性病,退役时部队会有一定的经济补偿。


据亲历的战友介绍,他双膝半月板三度损伤,因为没做半月板切除手术达不到评残标准,最后参评了慢性病,退役时部队多发了4000元慢性病补助。


部队一次退役金与地方自主就业

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无关


很多人以为,在部队领了一次性退役金,地方就没有钱了。其实,不是这样!根据2011年11月1日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


同时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目前,全国各省市均有出台相关规定,明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偿标准。具体请参照:《史上最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退役金现行标准发布!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返乡后,按规定到民政局办理报到手续。登记后,通常在次年发放。各省在发放时间上有差异,在报到时可以向民政局工作人员咨询。

患慢性病的战士退伍回乡后

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


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军路君查询到,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2、户口本;3、退役军人证;


4、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


5、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需要说明的,这项申请必须由本人申请,而且大多省市有时间限制,所以患慢性病的战士退伍后,一定要及早申请办理,否则后期是无法补办的。



个人奖励项目及早统计

尽可能将奖励补齐入档


当兵是一份难得履历,而档案作为退役军人回乡后,在求职应聘中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很多老兵反映,辛辛苦苦奋斗好几年,退伍后发现立功受奖卡片却没进档案,到头来“一无所有”。


身边的一位农村籍的战友,曾在部队服役两年,荣立过三等功,多次获得嘉奖。由于档案有“硬货”,在家乡五A级旅游区招聘时,被当地民政部门举荐成为保卫科科员,现在通过自己的努力不仅解决了正式编制,还分到了安置房。


在呼吁整理档案的文书提高责任心,用心做好老兵档案整理工作的同时,个人也要及早统计整理,将相关证书、奖章收集。很多材料及早补办,以便在整档时直接放入,防止有奖励却没进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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