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地方补助标准,全国省级规定来了!
来源|军路微信公众号(ID:military_road)
作者|军事知音
2011年11月1日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按照自主就业的方式予以安置。退役时,除了在部队可以领取一次性退役金外,退役士兵回地方后,同样由退役军人安置部门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并享受免费培训、就业创业等优惠政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由各省级行政单位规定,也就是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明确规范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间。
不少退役士兵想了解当地具体发放数额,但由于各地标准不同,且部分地区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算参照依据,由此每年也是浮动的,故无法直接给出具体标准。
不过,有些省份的标准是可以直接给出数额标准的。如安徽省规范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按照不低于部队一次性退役金标准的1:1比例发放。
当前部队现行的一次性退役金标准为每服役一年补助4500元,荣立三、二、一等功/荣誉称号的,按照不低于5%、10%、15%的比例增发。
故安徽省退役士兵回地方后领取的一次性经济补助数额很明确,部队领取多少一次性退役金,回地方后就能领取多少,这是基准线标准,补助不会低于部队标准,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适情增发。
综合各省级行政单位规范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政策规定,军事知音(ID:junshizhiyin)联合军路特别整理制图,以供退役的战友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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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后,地方补助金发放时间、标准及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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