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共享单车千万别干这事,江门下周一开罚!停车得看清路面这个标志……
听说最近有许多人
都成了“有车一族”?!
快说,
你的车,
是不是这样的↓↓↓……
But!
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的“共享单车”
近来却连连遭遇到文明的尴尬......
乱停乱放严重
注意啦!
以后再不能这么停放了
乱停共享单车要罚款!
乱停共享单车要罚款!
乱停共享单车要罚款!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今天
我市标画的十条示范路段的
共享单车停车位正式启用
将对共享单车进行监管
违法停车将受处罚
注意!!
2月4日前为自我整改期
2月5日起将进行严格执法
违法停放的市民和企业均将面临警告或处罚
据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介绍,2月1日至4日期间,主要采取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或警告方式,单车运营企业要自我整改,合理投放共享单车数量,自行约束。2月5日至14日,将正式执行《2018年春节前市容环卫专项执法攻坚行动方案》,发现自行车(共享单车)违法停放的,应当立案处罚(罚款)。辖区城管、交警分别负责对违法停放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的自行车(共享单车)进行清理。
对于试点路段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等违法行为的治理,主要有两种处罚,第一种是城管部门对共享单车经营企业的罚款,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对于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则是交警部门对骑车人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之前我市已经在相关路段进行了自行车停车位的标画工作,每隔百米左右有一个长为10米的单车停放区,可停放20余辆单车,合计设置171个自行车停放区。
这10条试点路段分别为:
【蓬江区】
发展大道(建设路—港口路)
院士路(迎宾大道—五邑华侨广场)
白石大道(建设路—丰乐路)
迎宾路(建设路—港口路)
东华路(堤东路—迎宾路)
【江海区】
东海路(桥南大道—金瓯路)
金瓯路(东海路—港澳码头)
江海路(江门大桥—住建大厦)
【新会区】
公园路(人民会堂—北园红绿灯岗)
冈州大道(牛雕—冈州广场)
注意!要停在黄线内!
截至目前
我市已投放逾11万辆共享单车……
今年两会期间
共享单车管理缺位等问题
引来了许多代表、委员的关注!
共享单车作为一种便捷的短途交通方式,从去年2月底进驻我市开始,就逐渐成为市民短途出行的重要方式。据统计,永安行、摩拜、ofo、Hellobike四家共享单车企业已在我市投放单车逾11万辆。数量巨大,而且大多数车辆集中在市区,基本出门就能见到,在商圈附近则更多。
市政协委员、市绿源工业品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德宗表示,共享单车有助于城市慢行系统的搭建,也给广大市民出行带来了便利,其积极意义毋庸置疑。然而,共享单车的大量投放,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些难题。“尤其是乱停放问题日益突出,如有的单车停放在人行道或盲道上,有的停放在汽车道路隔离带旁,有的横七竖八倒放在路边。”黄德宗表示,这些乱停乱放现象,不仅严重挤占了公共道路空间,给行人通行、汽车行驶带来安全隐患,也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
在前不久召开的蓬江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蓬江区政协委员李健群也表示,共享单车是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有效途径,也为市民的休闲健身提供了更多选择。然而,近段时间发现,共享单车在市区部分路段的泛滥愈演愈烈,一些大商圈入口、行人道、公交车站,甚至小车停车位都被共享单车“占据”“包围”,共享单车慢慢形成“围城”之势。
出台共享单车管理方案
可以说是众望所归
为政府的行动力点赞!
亲们记得遵守啦!
为建设文明江门出一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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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门日报记者 胡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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