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
傍晚时分的沈海高速上,
最左侧车道一辆小车忽然亮灯右转,
欲横跨三条车道,
打算从将要错过的匝道下高速。
开平余小姐的车恰好行驶在后方,
吓得尖叫起来!
行车记录仪记录了这一幕▼
所幸余小姐反应及时,紧急刹停,
未酿成事故。
而更让余小姐后怕的是,
当时,如果她紧急切道躲避,
则有可能和旁边飞驰而过的大巴车撞上!
亲身经历这一幕后,
余小姐直呼有“死里逃生”的感觉!
小车突然横跨三条车道下匝道
5月6日下午,余小姐驾小车从顺德返回江门,傍晚6点54分途经沈海高速时,由于天色逐渐昏暗,余小姐将速度减慢为每小时80至100公里,且走在左起第三条车道上。
“当时我的右前方是一个下高速的匝道,行驶中,前方约30米开外的超车道上,一辆黑色小车闪了两三下右转向灯后,就斜斜地驶到我车前。”余小姐表示,她立即深踩刹车,所幸原来车速不快,成功在发生碰撞前刹停了车辆,“感觉前车驾驶员可能也被吓到了,停顿了一下,往左摆正了一下车身,又再次打右转向灯,跨越匝道的导流线离开了。”
回到家后,心有余悸的余小姐翻看行车记录仪,发现当时前方小车往右跨越车道后,自身左侧车道飞快驶过一辆大客车,“好在我没有变换车道避让,不然前方车辆可能没事,而我就会跟大客车碰上了。”余小姐说。
这种情况发生车祸谁负责?
5月8日上午,记者向江门交警提供了余小姐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据高速一大队民警伍警官介绍,判断交通事故中各方责任,需要结合当时道路环境、车辆制动性能等因素一并考虑,如果仅对视频进行简单分析,黑色小车如果与后方来车发生碰撞,将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可以分两种情况分析,第一种情况,如果余小姐采取制动措施仍然刹车不及撞上前车,因为前车在未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跨越车道侵犯了余小姐的路权,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另一种情况,如果余小姐刹停车辆并未与前车发生碰撞,但却遭到后方来车追尾,虽然黑色小车与余小姐车辆并未接触,但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并非没有接触就无责。”伍警官说。
我市曾发生类似事故致4死1伤
2016年,
深罗高速江门段曾有类似事故发生,
造成4人死亡、1人受轻微伤。
现场非常惨烈,
惨痛的教训啊!
2016年2月28日7时许,张某驾驶浙G号牌小车,搭载另外4名亲属,从浙江省金华市开往海南省,期间,张某与亲友周某交替驾车。
当晚22时29分许,周某驾驶小车从共和立交驶入深罗高速行至中山方向114km+350m路段,从左起第一车道变更到第二车道欲驶出共和出口。此时,周某驾驶的车辆,与正在第二车道行驶的桂N号牌大客车发生碰撞,小车被大客车推行并碰撞防护栏后侧翻起火。最终,小车有4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后认定,小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变更车道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大客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对前方车辆注意不足、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超速驾驶,应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以下是走高速路必须注意的,
文字有点多,
但条条都事关生命安全,
司机们必须认真看!
高速公路行车最怕的是什么?是停车!在高速运动的车流里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停车,最可怕的事情就可能要发生了。碰到这种情况,小车司机发现前方道路堵塞时,一定要马上看观后镜里有没有大货车跟着你,如果有,一定要提前减速并打开双闪灯提醒后车注意,给后面的大车充足的距离和时间减速,如果后面的大车按喇叭或向你不停地闪灯,相信我,他一定是刹不住车了,你一定一定要加速往紧急停车道内钻!哪怕会刮伤你的爱车。
车辆爆胎时,正确的做法是:首先要紧握方向,不管车头向哪偏,给一个固定的纠正角度(与你的实际车速有关)并用力保持,同时不要采取紧急制动,因为这时车辆的制动能力在纵线上是不平衡的,让减速行为掌握在受控制的过程中并努力保持原来的行车轨迹,切忌急打方向纠正。
相信很多经常上高速的司机朋友都会发现,高速沿线不时会有这样那样的警告标语和警示灯,我以前没上高速干的时候也没有在意这些东西,但干了这几年才深深感触,那每个“事故多发路段,请谨慎驾驶”,当您在路上见到类似的警告标志时,一定要有意识地降低车速并保持车距,同时做好应对紧急情况的准备。
高速公路速度快,噪音大,你的车喇叭前车根本听不到,超车时还是多切换远近闪灯提醒一下对方更有用。而且,当你发现行车道内有两辆以上大货车前后距离比较近时,超车时你就要提防后面的大车突然变道超车,那时如果你正好跑到他旁边,那可就真要听天由命了。相信我,那些变道超车的大货车在变道前能有一半在后视镜里看一眼的就算阿弥陀佛了,更何况你是小车,不容易被发现且车速更快。而且,晚上超车时,不要一直用远光灯,在你距离被超车辆尾部二、三百米时最好切成近光灯,这样前车才能更好地判断你与他的距离从而不会误判。
如果你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大的财产损失事故甚至伤亡事故,你是一定不能动现场的(抢救伤员除外),这时就牵扯到两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了:设置警告标志和电话报警。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无法移动的,一定要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外设置警告标志,且人员要转移到公路护栏外。记住:一定是一百五十米外,如果因为你设置的警告标志达不到这个距离,致使发生二次事故,那么我们事故民警是一定会在二次事故中给你划责任的,最起码也是次要甚至同等!
为了家人,请安全驾驶。
同意的点赞!
来源:江门日报(文/李千帆)、甘肃交通广播 责任编辑: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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