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组织、领导者获刑25年!案件细节来了
8月7日,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重大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滥伐林木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蒋秾达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至三年七个月,并处财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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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以蒋秾达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蒋秾达作为组织、领导者,依法应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负责;其他被告人根据各自在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以及各界群众200余人旁听了宣判。截至6月17日,
全市共收到
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160多条,
同比增长100%;
各市(区)131名涉黑涉恶嫌疑人
主动自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多了,
今年以来,江门全市上下
举办了多场
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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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统筹抓“点”。以“六进”为载体抓“点”,广泛开展入户宣传、行业宣传、广场宣传。
△台山市通过“驻点直联”“农事村办”“网格服务”等途径,因地制宜举办“榕树头讲座”“渔船讲座”。
△鹤山市全面启动村(社区)宣传“大喇叭”广播;江海区在各村(社区)创作一批扫黑除恶元素“墙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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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精准延“线”。以各行业、各部门为“线”,纵深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
△联合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江门银保监分局开展防范“校园贷”和“套路贷”集中宣传活动。
△全市各级人大通过常委会领导班子挂点联系督办、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代表约见、听取专题报告等形式,当好扫黑除恶“监督员”。
△市扫黑除恶办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全民参与扫黑除恶 共建平安和谐交通”的宣传活动 ”。
△江海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举办一系列扫黑除恶“主题手抄报”比赛;台山市各学校开展“我为爸爸妈妈讲时事”主题活动。
△开平市组织发动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党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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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整体拓“面”。坚持政法部门主导和行业参与相结合原则,通过宣传内容、表现手法创新,切实增强宣传发动的吸引力和参与度。
△推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十大专项行动”,涵盖粤剧小戏专题晚会、主题书画展览、主题征文及微电影比赛、民间文艺表演展示等活动。
△蓬江区举办第二届“扫黑除恶”城市定向赛。
△江海区开展一次扫黑除恶知晓率“万人测评”活动。
△台山市利用镇(街)39台消防摩托车深入到所有村(社区)和主要场所开展巡回宣传。
△恩平市启动为期一个月的政法系统惠民便民服务巡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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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门中院、江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