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含牙签”收到罚单?真相竟是…江门这3个人悲剧了
近日
一张“驾车含牙签”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照片
在朋友圈、微信群和微头条上广泛传播
引起了各地网友的广泛热议
“含牙签被罚款?”
“那我嚼口香糖会不会被罚?”
▼网传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照片
原图没有“假”字
假字水印是小编打上去,目的是为了防止传播
“驾车含牙签”会被交警处罚的消息
迅速在网上炸开了锅
不少不明真相的网友
都害怕自己会莫名地被处罚
对江门交警的执法提出了质疑
……
但也有一些理智的网友
对照片表示质疑
认为这张图是经过后期处理的假图
在微信上发布“打假”推文
呼吁广大网友细心辨别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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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传播的照片在图片处理软件上
加了两条平衡线后可以看到
“驾车含牙签”几个字是跟橙色平衡线互相平衡的
而“驾车含牙签”下面的下划线
却和蓝色平衡线不平衡
同时“驾车含牙签”几个字
与其他的字体大小明显不相符
由此可以得知
该处罚单是后期处理过!
这张假图的广泛传播,在社会上引发了不良影响。一方面误导了大量不明真相的驾驶人,另一方面严重影响了江门交警的执法公信力。江门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网警支队、交警支队组织恩平市公安局网警、交警、派出所迅速行动,于8月12日侦破此宗网络传谣案,将3名涉嫌传播不实信息的违法人员依法拘留!
案情回顾
7月29日20时21分,粤J89**9小汽车在开阳高速恩平大槐与阳江交界路段行驶时,因驾驶人(车主梁某思的叔叔)驾驶车辆时有接打手机行为,被电子警察记录,交警部门根据其“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违法行为,向车主梁某思寄出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电子警察抓拍图,驾驶人在接打手机
▲电子警察抓拍局部放大图
8月6日16时许,车主梁某思收到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后心生不忿,将该处理通知书违法行为栏的“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等文字,通过图片处理修改为“驾车含牙签”等文字,并将其发至微信朋友圈,随后于8月7日上午将该朋友圈信息删除。在此期间,其朋友圈多名好友将该图片转发至微信群进行传播并引起热议,后又被其他人员将该图片向社会扩散。
因为照片及相关信息的广泛传播,在社会上引发了不良影响。8月12日,江门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交警支队联合恩平市公安局网警、交警、派出所等部门开展行动,一举侦破此案,并于当天下午,将修改并发布图片的车主梁某思(男)以及参与转发图片的涉案人员梁某安(男)、张某坤(男),先后抓获归案。
▲涉案人员梁某思
▲涉案人员梁某安
▲涉案人员张某坤
经审讯,梁某思、梁某安、张某坤等3人均供认了传播虚假照片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江门市公安机关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之规定,恩平公安机关对梁某思、梁某安、张某坤分别处予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3名涉案人员被行政拘留
散布谣言
谎报险情、疫情、警情
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引起严重后果的还将面临刑事处罚,按照《刑法》地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最定罪处罚。
公安机关执法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任何网络造谣都必将严惩!
江门交警提醒
网友们应该细心辨别真假
如有疑问应向有关部门咨询
切勿转发不实信息
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来源:综合整理自江门交警、掌上开平
责任编辑:李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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