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岸》小说连载 - 引子
认识马曳,是因为她家先生,一位麦府前同事 (就是前两天教大家专业发呆的神人)。当时我们在一个并购案子上,关于交易的架构,有些小疑虑。我说最好问问律师,就是慢、且贵。这一位自告奋勇地说,我咨询一下我媳妇儿,她在哈佛法学院读JD。媳妇儿很快回了信,言简意赅地表明了一下观点,并且加上了一长段disclaimer,大意就是我这个不是专业法律意见,信错了别赖我。这就是马曳。转眼七年,看着她由大名鼎鼎的哈佛法学院 (人称HLS) 毕业、考过纽约律师资格证、在纽约开始工作、又来了香港。HLS的中国人本就不多;像马曳这样骨子里就是一文艺青年的中国姑娘,大概更是罕见。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光环之下,马曳她其实就是一爱猫、爱美、爱码字儿、爱做饭、爱旅行的姑娘。我常常想,我有俩闺女,怎么也得有一个去得了HLS才行,于是问马曳她是怎么从南京走进HLS的,于是有了这样一篇短短的美文。更难得的是,央马曳开了个小说连载,《此岸》,以HLS为背景题材。虽然不是真事儿,但编得甚是好看,情节和文字都是。今天发个序,马克下来慢慢看。
by 爱玛
我念HLS的经过,现在听起来多少像个玩笑。
2001年的夏天,我在北大念大二。当年的我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文艺女青年,甚至有往摇滚女青年发展的趋势——如果当年的朋友穿越来了现在,我想他们是断断不敢请我做代表律师的。然而职业训练在不知不觉中把我们的性格搓圆了捏扁了,若干年前,我法学院刚毕业还在纽约做初级律师的时候,有一个姑娘由衷的跟我说她觉得我是她认识的女人当中最冷静理智的一个。那一刻我百感交集,仿佛又回到了2001年七月的某个晚上,北大34B楼二层的水房阳台。
请原谅我把这个不重要的时间地点细节如此浓墨重彩一番。对我迄今为止的人生来说,那仿佛是摩西决定离开埃及的一刻,虽然在当时还不太看得出来。那时候刚放暑假,我正处于快放暑假前那百无聊赖的几天,于是从FTP上下了一部叫做《律政俏佳人》的电影。这部电影的情节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一个爱穿粉红色非常小女人的姑娘如何在男友因考上HLS嫌她浅薄于是离她而去以后奋而也考了HLS并且一路粉红下去胜利征服各色人等成功毕业的故事。那年春天,身为纯文科菜鸟的本人不幸被复旦经管的高大上男友甩了,本来准备一毕业就去上海某中学教语文的人生理想就此落空,于是,就在这个改变人生历史的晚上,我在水房阳台上吹着小风,忽然灵光一现——既然美国的法学院不需要本科法律的背景,为什么我不能也去念HLS呢?
图:《律政俏佳人》剧照。
当然,因为看了《律政俏佳人》这种粉红电影而决心上HLS这种事,就好像看了星你而决心非都教授不嫁一样,当年我是不好意思跟人说的。若干年后的开学典礼上,我们那现在已经当了最高法院大法官的Elena Kagan院长说: 「Because we are shameless self-promoters, we show a movie about HLS during every orientation. We used to show the Paper Chase, but since it’s a bit out of date, starting last year we decided to show Legally Blond.」
那一刻我觉得我的人生奇妙的融会贯通了起来。
我在H记先念了硕士学位,又念了JD,前前后后一共在波士顿生活了五年。如果要选择一个第二故乡的话,我大概会毫不犹豫的指向美国地图东北角那个邮编02138的地方。每年夏天末尾在Out of Town News报摊背后演奏的街头乐队,法学院附近的小酒馆里大家喝进去的一支支啤酒,都好像分分钟可以重来一样,然而前两天我收到法学院毕业五周年返校邀请函,正如黄粱一梦初醒,原来我已经离开那里这么久了。
那么既然连院长大人都说了我们是shameless self-promoters,仅以即将连载的小说《此岸》纪念母校,和人生当中那些鲜衣怒马的时光吧。
题图:法学院女生,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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