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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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训太深刻了!深圳一男子骑电动车冲红灯致死!
10月8日,龙岗区龙岗街道发生致1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据当事人钟某供述,2017年10月08日23时47分许,其驾驶一辆粤S牌小车从岗贝社区出来准备回老家,车辆行驶至龙岗大道与向银路交汇路口时,突然有一部电动自行车冲了出来,因距离只有2米左右避让不及,发生了交通事故。
该事故造成两车部分损坏,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刘某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监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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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时间处于夜晚时段,天气晴,有路灯照明,能见度200米以下。交警对钟某进行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0mg/100ml 。
经调查,刘某驾驶电动车沿向银路行驶至龙岗大道交汇处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在路口中与小车发生碰撞。钟翔驾驶机动车途经事发路口时,未观察路口道路交通环境,涉嫌超速行驶。
1.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或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瓶车、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的专用标志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5000元罚款。
3.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1000元罚款。
4.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载物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5.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红灯的,处20元罚款。
6.驾驶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的,处500元罚款。
7.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的,处50元罚款。
生命没有重来,请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