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车还是逆行撞车?男子满口谎言,最后还是进了铁窗!
酒后开车事故多
从来都不只是说说
可是总有人认为自己是特例
2019年3月22日0时21分许,深圳交警在福田区新洲一街湖北大厦停车场内处理一起两车碰撞交通事故时,发现辽A****3号小车的驾驶员王某浑身酒气。
经现场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0mg/100ml,随后经抽血鉴定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52.77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现场视频>>>
据王某供述,3月19日19时30分左右,其朋友驾驶小车载其去福田区梅林路一饭店吃饭喝酒,当晚21时30分左右,王某叫了代驾司机载其到另一处饭店跟朋友碰面,期间又喝了两杯酒。
到了0时左右,王某让代驾司机送到某大厦停车场,随后让代驾司机离开。这时停车场保安过来跟王某说这里不能长时间停放,让他把车挪到车位。
王某称,当时让保安帮忙挪车,保安称自己不会开车,于是便自己挪车,结果挪车过程中刮到了旁边的小车,但当时并不知情,王某便到酒店开房间准备睡觉,随后被交警查获。
那么,事情真如
王某所描述那样吗
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停车场保安
有话说!
停车场保安表示
当时其发现该小车在停车场内逆行行驶,便上前提醒,谁知王某反而继续开车向前,还撞了一台小车,王某下车跟保安起了争执,王某还声称要投诉该保安,保安便报警处理。
两人各有说辞,到底谁在撒谎
王某是否存在酒驾行为呢
经过调取卡口照片,民警发现辽A****3号牌小车的驾驶人正是王某,并没有王某所称的代驾司机。此时,王某开始胡编乱造,企图自圆其说。
铁证前还嘴硬
为了逃避惩罚而撒谎掩盖过错
你以为蜀黍这么好骗的吗
不管孰真孰假
酒后开车已是实锤!
再说,酒后挪车也属于酒驾!
只要将车驶离车原位,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而只要驾驶员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酒驾。
现如今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3月22日被刑事拘留。
√醉驾属于犯罪行为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酒驾属于违法行为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驾);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1千元-2千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5千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道理大家都懂
可还是有不少驾驶员没真正落实
幸运的受处罚
不幸的话可能因此断送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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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0日
2019年3月10日1时43分许,马某醉酒后驾驶小车行驶至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大洋路大洋花园路段时,车头与同向行驶由郭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造成郭某当场死亡。
猎虎天天有,酒驾天天查
绝对不可以有任何侥幸心理
更别试图逃避法律的处罚
不要忘了
酒后禁驾,生命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