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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畏”的电动自行车,上路到底该“知”哪些?

因为方便快捷

许多市民选择驾乘电动自行车

可本该为生活带来便利的电动自行车

为何却成了马路“杀手”?

1

近三年的交通事故统计数据显示,深圳电动自行车违规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逐年攀升,到2018年,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占到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40%


惊人的数据摆在眼前

40%的交通亡人事故涉及电动自行车

它带来的究竟是便利?还是流血?

答案,这个视频能告诉你!


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

把马路当成自己的游乐场

肆意穿梭在机动车道上,见缝就钻

逆行、闯红灯、穿插抢行

视交通法规于无物

视生命安全如儿戏

上一秒的侥幸,换来下一刻的不幸


 真正的马路杀手 

 其实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其实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 

“无知者无畏!


与车辆抢行,闯入死亡盲区


提到大车,大家都避而不及

因为车辆越大,盲区越大

但许多人对盲区不甚了解

总是抱持着

“车能看见我”“车会礼让我”的想法

即使大型车辆在侧也试图抢行


与货车抢行,命丧车


2019年9月7日15时26分许,周某驾驶粤B****1号重型自卸货车沿龙岗区深汕路由东向西方向行驶,途经深汕路与同心路交汇路段时,该车车头与由谭某中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谭某中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现场视频>>>


一瞬间,一条生命消逝

一瞬间,一个家庭破碎

 


车有盲区,但人无盲区!

如果学会远离,学会避让

这些伤亡是不是不会发生?


请记住

车辆的这些位置不要靠近!

所谓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珍爱生命,远离盲区

请做到以下三点

1

行人要与直行的大型汽车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

非机动车要与直行大型汽车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

当大型汽车转弯时,不要和它抢行,不要试图超越。


请彻底抛弃

“车能看见我”、“车会躲开我”的想法

请时刻牢记

司机真的看不见盲区里的你!


不知道细心的你有没有发现

在上述事故的现场图中

路边立着一个清晰的交通标示牌


未按照规定道路行驶

如果时间能倒退

如果这辆电动车一直行驶在

右侧的非机动车道内

这场悲剧是否能够避免?


1

近三年“非机动车违法占道行驶(主要是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引发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有144起,排在交通伤亡事故原因类型的第一位


马路如虎口,机动车如虎牙

越靠近它们,风险就越大

小小的电动自行车承受不住

它们的轻轻一压、一碾、一撞、一挤

可总有人拿生命做“实验”

骑着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

更有甚者在机动车道内逆行



“偶尔一次两次而已,没关系的!”

“别说得那么悬乎,我上次逆行也没事……”

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

我们无法知晓

但蜀黍知道违法行为和伤亡血泪

总是紧紧相随!

未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红灯停,绿灯行”

小孩子都烂熟于心的道理

但却总有人为了快这十几秒

付出了一生的代价

闯红灯

十字路口鲜血斑驳


每闯一次红灯

就仿佛在地狱门前走一回


现在,你还觉得抢几秒钟无所谓?

上面这些动图

赤裸裸、血淋淋,却又直指人心!

无法挽回的生命

不可逆转的后果都在告诉我们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红灯很短,余生很长

别拿以后几十年来换现在几秒钟


未佩戴安全头盔


众所周知

电动自行车的防护设施较弱

而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

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防止85%的头部受伤

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2017年11月2日4时24分许,覃某星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与路缘石发生碰撞,覃某星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11月27日2时21分许,龙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径直撞上停放在道路旁的货车。事故造成龙某颅脑损伤右眼球被摘除


事故发生时,电动自行车驾驶员

完全是用血肉之躯去对抗钢铁猛兽

而头部是人体最脆弱

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

若不做好安全防护

吃亏的只会是自己!


超速行驶

违规载人载物

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

骑车时玩手机、打电话

……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都会成为交通事故的诱因!


有时候

生与死只是你一念之差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记住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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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文章的来这里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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