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货车、撞安全岛、逆行……酒后骑电动车同样危险!
酒后不能开车,骑电动车还不简单
这年头谁还查电动车酒驾
拜托啦~都2023年了~
怎么还有人有这种想法?
“猎虎”行动是全民查酒驾
不仅查机动车
也查非机动车!
有的小伙伴可能会认为
电动车操作起来简单
酒后驾驶时不会像机动车那样
有着高风险、高伤害
但是,事实真的是如此吗?
酒后驾驶电动车
触目惊心!
“醉猫”档案
2023年7月29日11时55分许,熊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龙岗区齐心路行驶时,不仅违规走机动车道、未戴安全头盔,且因酒精上头呈“S”形骑行,一头撞上了货车尾厢。经检测,熊某的呼气式酒精检测值为287mg/100ml。
“醉猫”档案
2023年7月27日1时36分许,林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且未戴安全头盔。当林某行驶至宝安区裕安一路路口时,他径直冲上了前方安全岛绿化带后摔倒受伤。交警对林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07mg/100ml。
“醉猫”档案
事故现场
事实就是
酒精麻痹的是人的大脑
只要开了车就会有危险
并不会因为车的类型不同
而降低对自己或他人的伤害
请大家牢记了
一旦酒驾
就等于在给生命“降价”
“酒后骑电动车不会被查”的想法
绝对是错误的!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
处500元罚款的情形
● 首次饮酒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2
处1000元罚款的情形
●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存在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逆行、进入机动车道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
●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3
处2000元罚款的情形
● 曾因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 醉酒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大家饮酒后
尽量找家人朋友接送
别想着“我不开车”就行了
电动车、自行车都是车
照样不能开
有些人甚至走路都走不好周末“猎虎”、严查严抓
“醉猫”一个都跑不掉
希望大家控制好
酒后的“另一个自己”
不要踏入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