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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养父性侵,她将证据悄悄藏进书包里……

2017-10-10 闫佳楠 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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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哈尔滨市一家福利院,刚刚穿上新裙子的小秋紧紧搂着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未检科的女检察官,贴着她的脸,不停地喊着“妈妈”。此时,小秋刚满8岁,摆脱她养父赵某的控制几个月,但那段恐怖生活贯穿了她有记忆以来的童年。


与小秋一样有着噩梦般童年的还有她的三个姐姐,17岁的小华、12岁的小玉、10岁的小洁,她们都是犯罪嫌疑人赵某的养女。小华、小洁于7年前被赵某分别从河南、河北两家福利院收养,小玉于8年前被赵某从内蒙古一家儿童福利院收养,可怜的小秋不知自己从哪里来,也不记得自己是何时被赵某收养的。自从来被收养,四个小女孩就随着赵某东奔西走,只有年龄稍大的小华和小玉上过一年左右的学。

 

宾馆来了一个形迹可疑的男子


2016年12月13日,长春市绿园区宾馆,有一个办理住宿的男子引起服务员的注意,他驱车来到宾馆,把两个年龄大点的女孩放在车上,只带着年龄很小的一个女孩办理入住手续,且几个小女孩都穿得衣衫破烂,因形迹可疑宾馆工作人员对其举报。当地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一个小时后便将该男子赵某及三名女孩带到派出所。在询问过程中,得知赵某系三名小女孩的养父。通过详细询问,小玉告诉了警察赵某的恶劣行径。

 

2016年夏天,赵某对小玉身体使用了一种喷雾,然后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小玉将喷雾外包装盒留下,放在书包中。民警根据小玉的描述,在赵某驾驶的面包车中找到了小玉的书包及某牌子的女性激情油外包装盒。至此,赵某涉嫌犯罪的行为浮出水面。因本案案发地在哈尔滨,长春市绿园区公安分局遂将此案移交给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查处,道里分局于2016年12月15日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2月28日将犯罪嫌疑人赵某刑事拘留。经调查,赵某原系哈尔滨市香坊区公安民警,提前退休。多前年,他与前妻离婚。


道里区检察院未检科受理此案后,敏锐的职业嗅觉让办案人预感到这不仅仅是一件需要严厉惩罚嫌疑人的案件,还有更多的需要帮助被害人的工作要做,如安排几个受害未成年人的生活有着落,使她们身体和心理早日康复等。赵某被抓捕后,未检科第一时间将案件情况汇报给院领导,并组织干警进行商讨,提出将几名被害人收养在儿童福利院,引入心理咨询师,重点对被害人的心理问题进行干预,这一方案得到了领导和干警的一致肯定。会后,该院未检科干警及时会同公安机关到哈尔滨市一家福利院,向福利院相关领导详细介绍了四名被害人的情况,希望福利院能够接受这几个身体和心都受到创伤的孩子。

 

养父涉及多项罪名


在侦查阶段,该院未检科的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会同侦查机关对赵某的两处住处进行搜查,依法扣押了相关物品,包括印有赵某为中国省长协会常务副会长、公安部人员身份的名片、某书法研究会副会长福字邮票彩印件、黑龙江儒墨文化传播公司印章、五〇式手枪子弹43发、长枪空炮弹77发、手铐3个、警灯1个、财物专用章160枚、POS机、哈尔滨希之望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等物品。委托鉴定机构对四名被害人进行了验伤检查,经诊断:小华、小玉处女膜陈旧性裂伤。同时,被害人小华、小玉同时证实赵某的朋友孟某也对她们实施过猥亵。


在询问几个孩子的时候,该院未检科的女检察官像亲人一样抱着受害的小女孩,告诉她们不要怕,检察官阿姨会保护她们。稍大点的小华流下了眼泪,慢慢地向检察官讲述赵某兽性行径以及她们噩梦般的生活……


“他用凳子打我头,打我身上,让我看见人不许笑,说我不听话就打我,在旅店卫生间碰我,我不让就打我,摸我胸部,小玉、小洁、小秋,他都碰过……”说着说着,小华哭得更厉害了,女检察官抱着小华,给她擦去眼泪,“一切都过去了,有我们呢。”小华不停地点头。小玉、小洁、小秋也分别向检察官交代了被赵某殴打、强奸、猥亵的过程,最小的小秋甚至还不太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告诉女检察官“我不要和赵爸爸在一起,我害怕……”,听到这里,检察官流泪了……


今年1月25日,道里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非法私藏弹药罪、诈骗罪对赵某批准逮捕。6月1日,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孟某批准逮捕。

 

受害女孩有了新“妈妈”


经过与福利院的几次沟通,3月20日,该院未检科的检察官收到令他们如释重负的消息,福利院同意接收四名女孩了,还聘请了心理咨询师,听到这一消息,未检科的检察官们立即赶到福利院和老师一起,有针对性的对小华四姐妹制定了心理康复计划。


6月19日,该院未检科的全体同事又一次来到哈尔滨市某福利院看望四名女孩,带去了衣物、食品、书籍等。目前几个孩子已经基本融入了福利院的生活,年龄稍大点的小玉、小洁已经比案发时开朗了很多,她们表示非常喜欢这里的生活,这里有老师、有伙伴。年龄最小的小秋看到熟悉的检察官阿姨,紧紧抱着不放,贴在耳边悄悄告诉她:“我可以叫你妈妈吗?”女检察官深深的点一下头,小秋伸出手擦掉了“妈妈”脸上的眼泪……


办理这起案件,带给检察官办案人的考虑是,妇女儿童特别是幼女,在遇到性侵时,往往不知所措,特别是像本案,实施侵害的行为人是收养自己的人,作为孩子,她们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方面是出于对行为人的心理恐惧,持续的猥亵、殴打,另一方面作为孩子,她们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只能依赖收养人。如果不是宾馆的工作人员警惕意识比较高,几名被害人也许还生活中赵某笼罩下的噩梦班的阴影中。 因此,如何提供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司法机关的工作仍任重而道远。

口述: 

哈尔滨道里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 张强

哈尔滨道里区检察院未检科干警 薛俊梅

哈尔滨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 宋铮铮

作者:

中国检察好故事侦查团成员   哈尔滨市检察院宣教处负责人 闫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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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徐小康 肖玲燕

设计丨刘岩

口述丨张强 薛俊梅 宋铮铮

文丨闫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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