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出台实施意见 推进质量强州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的决定》(新政发〔2017〕17号)精神,全面加强质量工作,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促进自治州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昌吉制造向昌吉创造转变、昌吉速度向昌吉质量转变、昌吉产品向昌吉品牌转变,近日,昌吉州人民政府决定实施质量强州战略,印发了《自治州质量强州战略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昌吉州从实施“质量兴州”战略上升到实施“质量强州”战略的新阶段。《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昌吉州将实现产品、工程、环境、服务四大质量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州质量整体状况显著提高,质量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3%以上;重点地产食品、农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创新疆名牌产品100个以上,新疆农业名牌产品40个以上,新疆著名商标64件以上,地理标志商标18件以上,地理标志产品17个以上;构建区域品牌认证制度,开展区域公共品牌创建,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1—2个,培育产业集群区域品牌1—2个,组织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和“自治区政府质量奖”4—5个,形成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竞争力的农牧林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品牌。
到2020年,工程质量大幅提高,重要民生工程和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建筑工程节能效率明显提高。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升,环境监管基础能力进一步增强,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以上;城乡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及全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均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稳中有升;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目标要求。
到2020年,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高,重点服务领域服务质量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大幅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骨干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服务业项目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在重点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大、质量竞争力强的服务型企业,在重点生活性服务领域,逐步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主要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为实现上述质量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质量责任体系;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给质量;健全质量监管体系;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完善质量共治体系;强化质量强州保障措施等6项重点工作任务29项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同时要求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把质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推进质量发展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质量强州工作考核,确保'质量强州'战略取得扎实实效。(通讯员:廉玉芬)
质量月标语的宣传
大力提升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提升供给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建设质量强州 迈向质量时代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实施质量强州战略
向质量要效益 以质量求发展
弘扬工匠精神 追求卓越质量
共建卓越质量 共享品质生活
品质引领新常态 共筑质量强国梦
标准引领质量提升 品牌建立质量信任
夯实国家质量基础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向质量要效益 以质量求发展
深化供给结构改革 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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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来源:掌上昌吉手机客户端
本期编辑:闫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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