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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昌吉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2017-11-30 昌吉零距离

昌吉新闻网讯 (记者田栋、通讯员贺明)近日,记者从昌吉州安监局获悉,昌吉州采取系列有效措施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织密了安全事故“防范网”,压实了各级的安全监管责任,规范了安全运行程序。

据了解,为有效应对少数企业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不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昌吉州从年初以来,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意见》、区党委政府《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在各县市(园区)先行先试,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年初将州人民政府安委会调整为州党委政府安委会,主任由州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13名州分管领导担任,并新增了组织、政法、编制、规划等9个单位,调整后州安委会成员单位达到46个。加强制度建设方面,制定出台了《昌吉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重点对安全生产方面履职不到位的各类情形,进行责任追究。在工作机制建设方面,完善了安全生产协调推进工作长效机制,成立了由州党政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纪检、政法、督查、编办、安监等部门为成员的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在机构建设方面,今年,为昌吉州安监部门增加人员编制10名,各县市也相应增加了人员编制;昌吉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升格为副县级的请示已上报自治区编办待批,各县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由股级升格为副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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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来源:昌吉日报

本期编辑:高   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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