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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党委巡察组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个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公示

2017-12-28 昌吉零距离

2017年6月9日至8月23日,昌吉州党委派出4个巡察组,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学技术局、林业局、公安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交通运输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等8个州直部门进行了专项巡察。2017年12月上旬,州党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巡察组发现的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州纪委和组织部等有关部门核查处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现向社会公示。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三重一大”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不好,存在“一言堂”、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现象。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强,协作意识不够。科室负责人配合意识较差,干部之间相互猜忌问题突出。支部“三会一课”不够规范,党建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够,执纪监督弱化,问责机制“空转”。重安排使用、轻教育管理问题突出,部分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树的不牢,违规违纪问题多发。津补贴发放不规范,差费管理不严格,局机关长期无偿占用、使用和借用下属单位及企业车辆,向下属单位摊派、转嫁费用。

州科学技术局

政治规矩意识淡化,领导核心作用欠缺,凝聚力不强。

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原班子主要领导之间矛盾公开化,副职之间主动协助意识不强,相互猜忌、内耗严重。重业务、轻党建,党组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三会一课”开展不扎实,党员对党的基础知识知晓率低。“两个责任”“四张清单”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淡薄。科技项目跟进监督不力,效益发挥不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纪律意识松散。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差费奖金补贴,下属科技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突出。

州林业局

“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党的建设抓而不实,从严治党宽松软。

贯彻落实总目标意识不到位,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常态化维稳措施落实不严格,干部值班脱岗、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落实“访惠聚”工作态度不积极,工作队履职不到位。“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物资采购及大额经费支出未经班子会议研究。班子主动作为不够,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没有形成合力。重业务、轻党建,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力。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个别班子成员找借口不参加政治学习或组织活动。公车管理混乱,车辆油料费、维修费成了“万能”费。违规从下属单位调用车辆、报销费用。

州公安局

政治意识、规矩意识不强,围绕总目标履职不力,监督执纪不严。

前任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好,主要领导事前不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存在“一言堂”现象。目前班子依然存在不和谐、凝聚力不强等问题。聚焦总目标意识不强,完善和落实维稳“组合拳”措施“棚架”。对公安队伍教育管理抓而不严,执行警规警纪力度不够。对党的建设重视不够,抓党建精力不足,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千篇一律、相互抄袭。选人用人不规范,干部任用纪律执行不严。廉政风险管控不实,关键岗位防范措施不到位。工程、资产管理混乱。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党的领导弱化,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廉洁纪律执行不严。

原党组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好,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不到位,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党员领导干部“底线”“红线”意识不强,违规在多家银行开设公积金账户,公积金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党建业务“两张皮”现象长期存在,党总支对下属支部督导检查浮在面上,支部党建工作存在“编造补抄”现象。干部轮岗交流不及时,临聘人员管理机制不健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管理宽松软,工作中存在庸懒散拖现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党委十条规定精神不严格,公款吃喝、违规接待、公车管理粗放等问题突出。

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打折扣,媒体融合推进不够有力。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欠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流于形式,干部管理宽松软。干部轮岗交流融合机制没有建立,机关混编混岗和借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现象普遍。长期存在招投标违反规定、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党委十条规定精神不严格,违规发放体育赛事奖励,擅自分解、虚报公务接待开支,公车管理不严、运行经费偏高等问题一直存在。

州交通运输局

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的建设薄弱,监督制度缺失。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混乱,用行政会代替党组会。落实“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不严格,执行制度有偏差。党建制度不健全,“三会一课”活动流于形式,发展党员不规范,党费收缴违反《党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近五年未开展过离任审计、经责审计、财经审计。执行廉洁纪律不到位,行政执法不严,财务、项目管理缺失,违规招投标、收费、发放评审费、验收费和报销差旅费。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不规范。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党的领导弱化,纪律意识不强,资金、项目管理不到位。

对党的领导认识不到位,贯彻力、执行力不强,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搞变通。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所属党支部工作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主要领导担当意识不强,监督执纪不严,干部管理宽松软。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发展党员不规范。监督机制缺失,执行房产租赁、房租减免随意性大,资产管理、项目工程、政府采购未按程序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党委十条规定精神打折扣,乱发津补贴现象仍然存在。


昌吉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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