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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农业有奔头 农民有尊严 农村成花园,昌吉州出台《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2018-04-11 昌吉零距离




昌吉日报讯  记者冯燕报道:近日,州党委、州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启了我州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新征程,吹响了全力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的冲锋号。

按照《意见》的内容逐步实施推进后,我州“升级版”的美丽乡村是什么样?那将是一幅“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成为和谐生态宜居、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的振兴图景。

记者在梳理中注意到,《意见》中对我州乡村振兴战略要实现的目标任务设置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到2020年,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规划、重大举措得以确立,乡村振兴典型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达到全国中上水平;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从时间节点看,虽然整个战略推进周期跨度长,但实施路径清晰,目标任务坚定,既只争朝夕又科学求实,力求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我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遵循什么基本原则?对此,《意见》提出了“八坚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总目标统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规划先行。

我州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见》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个字的总要求列出了一系列建设举措。在产业兴旺中,我州将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推进优势特色农业基地化产业化链式发展,让农业现代化保持全疆领先。在生态宜居中,我州将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乡村振兴的支撑点,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贫困户全部有安居房、游牧民全部实现定居,农业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在乡风文明中,我州将着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让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明显增强,农民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显著提升。在治理有效中,我州将着力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本形成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生活富裕中,我州将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全面稳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形成农牧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地区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的持续增长新格局,把乡村建设成为幸福美丽新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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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昌吉日报

编  辑:魏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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