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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知道!产假、陪产假应该这样休......
产假、陪产假一直以来都是
宝爸宝妈们关心的热点问题。
但这些假期具体该怎么休,
很多人并不清楚。
今天,我们就来以案说法,
针对热点问题为大家作出解答!
01
产假后,还能休年假吗?
佛山中院经审理认为,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产假与年休假属于不同性质的假期,不应互相冲抵。劳动者一次性连续安排休产假与年休假的,应分别计算天数。故法院驳回某文化公司撤销劳动仲裁的申请。
国家对“三期”女职工实施特殊劳动保护,在重视女职工“三期”特殊权利时,不应忽视其与普通职工同样享有的带薪年休假等一般权利。产假与年休假二者并不冲突,用人单位不能以女职工当年度已休产假为由,认为其不符合享受年休假的条件。用人单位应严格落实“三期”女职工在生育、休假方面的权利,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02
企业“克扣”陪产假,宝爸能否索赔?
休陪产假是男性劳动者在妻子生育期间享有的看护、照料妻子,为女性分担生育责任的权利。《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该规定并未对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者足额天数陪产假的行为,设置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仅仅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不对公司不批准劳动者法定陪产假的行为进行明确规制,有违公平原则,也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关系和谐。唯有陪产假在实际用工中不打折扣地得到落实,法律关于男性享有15天陪产假的规定才不会沦为“纸面上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