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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主任贿送深圳中院副院长25万,被判18个月罚15万

2017-03-08 中法实务

蔡文生

又一名“勾兑”律师倒下了!

2017年2月7日,广东格威律师事务所主任蔡文生被东莞市中院以行贿罪判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法院认定,蔡文生在2010年间代理富尔达与深圳义乌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向时任深圳市中院副院长的黄常青行贿人民币共25万元  


曾被称为“黄常青代言人”


蔡文生,广东格威律师事务所原主任。

据公开资料显示,蔡文生曾系深圳福田区人大代表,担任福田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兼职副主任、福田区政府法律顾问。

蔡文生与深圳市中院原副院长黄常青曾是铁杆“麻友”,甚至被称为“黄常青代言人”。

据悉,蔡文生在担任广东格威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期间,多次请求时任深圳龙岗法院院长黄常青关照该所承揽的诉讼案件及其他业务,黄常青均予以关照。

东莞市中院在审理中认定,2009年至2011年期间,蔡文生分三次送给黄常青人民币25万元。


黄常青落马后,蔡文生被调查


蔡文生被调查,是在他的好友黄常青落马之后。

黄常青,曾任深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015年4月2日,黄常青被深圳纪委立案审查。同年4月22日,黄因涉嫌受贿400余万元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 除上述公职身份以外,黄常青还有另一个身份——深圳市政法委原书记蒋尊玉的亲家。

2015年10月10日,深圳律协官网上发布一则消息,宣布对蔡文生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处分中称,“2001年,蔡文生在代理黄某一案中,给办案人员送以财物,以不正当方式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办案,虽然违规行为已经超过本会的处分时效,但情节特别严重,2015年8月5日对蔡文生律师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2015年8月7日,蔡文生因涉嫌行贿罪被依法逮捕2016年6月1日,深圳市纪委作出给予蔡文生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链接·还有哪些问题律师


在律界“江湖”中,常有“红顶”、“勾兑”、“死磕”、“技术”等派别分类的传说,照此理论,蔡文生应该可算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勾兑”律师了。

然而,律界出问题的,不止他一个,还有他们:


1. 2017年2月9日,森耀律师事务所实际控制人宋立国、宋立辉被移送到哈尔滨市法院起诉。

2. 2016年8月,涂金华,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原主任;卜江波,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原专职律师均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1年2个月。两人涉湖南省益阳市原市委书记马勇曾干预命案致重罪轻判。

3. 马红玉,前北京市金颐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感谢(北京)西城法院原院长郭生贵为自己提供案源,多次向郭生贵行贿达54万元。据悉,因马红玉自愿认罪,石景山法院以行贿罪从轻判处其1年6个月徒刑。


来源:我在抱住

编辑:迟暮  版式:阿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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