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经十东路6196号” | 政策篇:全方位资助体系,山东工程助你“圆梦大学”
PART-01
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全国每年奖励6万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PART-02
省政府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省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PART-03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PART-04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PART-05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2600/3300/4000元3档。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PART-06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LPR5Y-0.3%)执行。
▽生源地贷款申请指南
PART-07
普通高校免学费
对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免除学费,免除学费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PART-08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PART-09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补偿
对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实行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PART-10
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PART-11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校长奖学金、三庆集团优秀贫困生助学金、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我校学生刘冰从小因疾病无法自主控制身体
用脚趾在键盘上敲出一首首动人的诗歌
出版诗集成为他的梦想
吴梦军以个人名义发起
“为爱义卖 助残圆梦”
——《刘冰诗集》大型义卖活动
筹集善款全部用于资助刘冰的生活和学习
∆校长吴梦军助学15岁不幸女孩
-往期推荐-
作者:学生处
编辑:韩彤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