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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医保?这些信息你应该知道

贵小研 贵研新声 2021-01-17

研究生医保工作温馨提示



各位研究生新同学: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精神和国家、省有关规定,高校在校大学生按学籍所在地管理原则在学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先就学生在校参保的相关事宜作以下提示:

 一、2019年学生入学时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按一年零四个月代收取(2019年9月-12月及2020年全年),费用共计334元。以后按学制及自然年度按国家及省里当年下达文件医疗保险费标准一年一交。


二、如果学生在生源地或原工作单位有医保卡,需要注销原卡,学校才能为学生申办成功新卡。


三、全日制研究生均应在校参保,全日制研究生如有单位缴纳职工医保,在自主缴费时请勿选择缴纳医保费,错选后果自负,不做退费处理。


四、非全日制硕士需要在校参保的请在9月25日前将参保登记表填写完整交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9月30日前完成财务缴费,由学院汇总盖公章后交到校医院医保科统一参保。


五、医保报销待遇

1、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 25 万元。


2、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分担比例,按照医院级别调整为: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77%,个人支付比例为 23%;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75%,个人支付比例为 25%;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60%,个人支付比例为 40%。

(二)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激励机制已超出现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的,保持待遇不变。以后不再执行原激励机制。


3、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赔标准及分段赔付比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大病保险起赔标准调整为 7000 元;(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大病保险实行 分段按比例赔付,赔付比例为:7000 元(不含 7000 元)-60000 元 60%,60001 元-90000 元 65%,90001 元以上 70%。


(注:大学生群体为一档标准)

调整统一后的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待遇支付标准于 2019 年 8 月 1 日零时起实施。


附件一:学生参保登记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


    

                                         贵州大学校医院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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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贵州大学校医院

编辑 | 马苏杭

审校 | 贾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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