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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交警的“小娇子”已道歉并被依法处理,其实学法懂法比后悔更重要

2017-03-29 盘锦交警

       昨日的一则辱警微信帖子在盘锦的朋友圈里引起了轩然大波,【盘锦交警】官方第一时间在微信公众号上发了一篇名为“小娇子,既然后悔了,【盘锦交警】等着你的一个道歉”的文章,以此来正交警之名,树尊法之气!

        在短短的一夜之间,广大微粉及网友纷纷转发评论,微信朋友圈里甚至出现刷屏的情况,文章阅读量高达17000多次,点赞270个,大家纷纷对辱骂交警的“小娇子”严厉谴责,喊她出来道歉。一时间,“小娇子”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迫于舆论的压力以及自身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小娇子”通过各种方式想要表达自己的悔意,并在她已经改了名字和头像的微信朋友圈里向被她辱骂的交警表达了歉意之情。


         这起案件的受案属地公安机关通过工作,于昨日依法对事件的当事人赵某(微信昵称:小娇子)进行了传唤,并通过询问笔录以及照片等物证查明:违法当事人赵某于2017年3月28日8时左右在兴隆台区泰油岗违反交通法规,被执勤民警现场口头指正并批评教育。违法当事人赵某用手机拍下执勤交警执勤照片并上传至微信朋友圈里进行了辱骂。违法当事人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属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违法当事人赵某行政拘留七日并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由于违法当事人赵某的孩子未满周岁尚处于哺乳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不执行拘留措施。 

        看到这,是不是有人会问:“道个歉不就完事了嘛!怎么还拘留罚款啊!” 那好吧!咱们来看看下面的法条。


        

        很显然,违法当事人赵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上述的法律规定。

        如果程度加深,还可能触犯下面更加严格的法律。



        回过头来仔细想想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和来龙去脉。小编想问一句已经悔意浓浓的“小娇子”:咱们为发泄自己心中所谓的不满,图一时之快的辱警言辞,不但把自己变成了人人谴责的“反面网红”,而且触犯了法律受到了严惩,这样做值得吗?

        其实,我们早出晚归、顶风冒雪的纠正和查处每起交通违法行为,就是为了您和家人的出行顺畅和平安!


        也许,这不是第一次,也更不会是最后一次出现辱警的事件。可是小编要告诉大家的是,无论在现实生活当中,还是在虚拟的互联网上,都不会出现法外之地!

         请大家尊重和理解【盘锦交警】,尊重和维护法律的尊严! 因为,有他和他们的默默付出,才换来大家的岁月静好!因为,有他和他们的执着坚守,才拥有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再一次为每一位充满正能量的为正义呼唤的网友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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