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与考试方法
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采取学校过程性评价和音乐、美术素养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考核。
一、学校过程性评价
由考生所在学校组织实施,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抽查、审核。
过程性评价由各学校按照《宿迁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注重学生平时课堂学习活动表现的评价,从音乐、美术学习能力、学习态度、材料准备、参与意识、合作精神、交流表达、作业质量等方面予以评价,以学期为时间段对学生分阶段实施考核。
二、音乐、美术素养考试
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命题,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音乐学科
考试范围:以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初中阶段现行教材的教学内容为考试范围。
考试形式:以命题式“人机对话”考核学生基本音乐素养。
2.美术学科
考试范围:以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初中阶段现行教材的教学内容为考试范围。
考试形式:以命题式“人机对话”考核学生基本美术素养。
三、考试时间
音乐、美术素养考试均在九年级下学期(英语口语测试结束后隔一天)进行。音乐、美术过程性评价于九年级下学期5月份进行核算。
四、成绩运用
1.学校过程性评价总分为100分,按A、B、C、D四个等级划分。初中六个学期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为A等级,75-89分为B等级,60-74分为C级,59分以下为D级。
学校过程性评价不达C等级的考生不能录取四星级高中。
2.音乐、美术素养考试成绩各5分,共10分计入中考总分。
五、病、残学生的考核办法
因病、残不能参加音乐、美术素养考核的考生,可视病、残程度,提前申请免考或缓考。免考限声带、听力、语言障碍等。审查通过并确认为免考的考生,音乐、美术学科考试成绩按满分的80%计入中考总分。
实施时间:学校过程性评价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开始实施,音乐、美术素养考试从2020年中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