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运用法治思维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第168期】
来源:检察日报
12月16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措施。曹建明强调,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决落实党中央经济决策部署,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经济工作,深刻分析了国内国际经济形势,明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目标任务、重大改革和原则要求。讲话通篇贯穿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办法,思想性、战略性、指导性都很强,为做好明年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回顾和总结了今年的经济工作,阐释和部署了明年经济工作的政策取向和目标任务。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明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一年。要以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担当起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治责任。各级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当前经济新形势对法治建设、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深入研究落实新发展理念在司法办案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找准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着眼点。要坚持把是否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标准、量尺,既敢于担当,强化检察监督,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又高度重视规范自身的司法行为、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经济安全的能力。
会议强调,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安全,着力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明年,我们党将召开十九大,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是重大政治任务,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稳中求进的根本点在于稳定大局、不断进取,深刻把握当前经济形势,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工作,有效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等各类风险,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更好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网络安全。
会议强调,要在司法办案中更加重视防控经济金融风险,切实保障供给侧结构改革和关键性改革。打击经济犯罪、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和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关键性改革推进,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各级检察机关要聚焦防控风险、服务发展,重点打击风险型经济犯罪,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加大对证券期货领域新型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洗钱、地下钱庄犯罪,更好地维护和保障经济金融安全,更好地保障国企、财税、金融、社保等基础性关键性改革。
会议指出,要坚持把服务创新发展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中之重的位置。深化创新驱动,不仅是技术问题,也涉及到法律关系的调整。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最高检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15条意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惩治重大科技任务攻关、国家大型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犯罪,支持创新探索,保护创新成果,努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要落实好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求,大力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为创新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部署,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落实好最高检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更加重视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司法办案,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坚持有错必纠,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冤错案件,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公民产权和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扶贫开发等各项民生建设。对于中央部署的民生工作任务,各级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特别是要按照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以深入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抓手,依法严惩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雁过拔毛等违法犯罪,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指出,要围绕人民群众对环境安全的高度关切,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美丽中国建设。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加大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提升环境司法保护能力。要进一步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完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等机制,加强对企业排污报告、环境执法督察报告等方面资源共享和深入研判,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要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坚持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着力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
会议要求,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把落实党中央经济决策部署作为政治责任,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调研,虚心听取企业家、基层干部、普通群众和基层检察干警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提出检察机关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王治国)
本期编辑:李禹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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