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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举办涉林类案“观摩庭”活动【第四十九期】
针对年初刑检部集中提起公诉的12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进一步完善统一公检法在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上的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切实提高涉林占地案件的办案水平和公诉人指控犯罪能力。3月28日,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在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组织举办“观摩庭”活动,敦化、大石头、黄泥河公安局的法制科及森保干警和法院刑事审判庭、刑检部全体共计四十余人应邀观庭。
此次“观摩庭”,选取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系列案中,比较典型的一起涉案30余亩,被告人以种植人参牟利为目的,改变林地用途,造成林地上原有植被被严重破坏的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力求详实、具体、有法有据的围绕被告人王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证据逐一举证,针对辩护律师提出的被告人无罪的辩护意见,公诉人员声音洪亮、用语规范,讯问明晰、举证充分,有理有节地进行了反驳,展示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应变能力。在随后召开的庭审评议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公诉人员庭前准备充分,观摩庭案件选材好,辨点突出;起诉书制作规范、用语准确;举证、质证阶段能把握要害,找准关键所在,答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今后涉林占地案件的侦办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同时,与会人员对庭审中公诉人的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
此次敦化林检院刑检部“观摩庭”活动的成功举办,为辖区内公安机关办理涉林占地案件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为展示敦化林检院公诉人的素质、形象提供了一个窗口。同时,为敦化林检院加强对公诉人的锻炼、培养,打造一支司改后规范化、专业化、高素质的公诉队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刑事检察部 供稿)
本期编辑:李禹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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