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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乱后他想让法庭“报销”车费,法官:你坐的是囚车,哪来的车费?

2016-05-11 香港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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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资讯·本期导读

“出庭的车费谁给报了?”


据中新社香港报道称,香港旺角今年2月发生暴乱,香港警方至今拘捕80人,包括香港“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黄台仰、梁天琦在内的34名被告,10日再度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当中1人获撤销控罪,其余被告继续获准保释,下月底再提堂。控方10日解释称,截至上月,香港警方已会见200多位证人,仍需翻查逾一万小时的监控录像的片段,故案件需一再押后及向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索最终法律意见。




在此案中,虽然有些人早前获撤销控罪,但是其中一位叫的林淳轩(上图)的前香港“学民思潮”成员为了讼费问题又走上了法庭,简单来说,就是想法庭给他“报销”一些费用。


准备旅游时在机场被捕

曾称要申请10000元补偿


还记得2月10日林淳轩被捕的场景吗?(详情:香港半世纪来首次以“暴动罪”检控香港人,36人名单曝光!当时的他正打算跟家人一起去台湾旅游,结果被俗称“O记”的香港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探员赶到机场把他押了回来。



4月7日,林淳轩经警方调查后,因无足够证据证明其参与了非法集结或暴动,因此警方申请将控罪撤回。然而林淳轩当时随即表示,要把讼费争取回来,以偿因台湾之旅未能成行而蒙受的约一万一千元机票连酒店的费用损失。




不过,原本打算索取机票等旅费的林淳轩,在与律师讨论后,决定暂用别的途径索取。5月10日,林淳轩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上并没有索取之前所说的一万多旅费,而是改成了索取包括两次来回法庭的交通费用、一次影印费共计700港币。


而在这700港币中,其中的100元属于影印费用,剩下600元林淳轩说是属于他于前两次提堂打出租车来回香港西环住所及法院的的士费。


“报销”额度从10000降到700,

法官同意了吗?


细心的法官发现,在上个月提堂时,林的代表大状杨岳桥也曾呈上一份清单,而当时列明2月及4月两次往返车程均是从“香港中文大学至法院,两次来回共500元”,跟这一次提供的从“西环到法院,两次来回共600元”的描述有很大出入。


第一次其所提供的路线



从香港中文大学至九龙城


第二次其所提供的路线



林位于西环住所至九龙城


对此,裁判官表示怀疑。


第一,对于两次提供的车程路线和费用有很大出入,裁判官提出了质疑。于是,林淳轩解释说,他自己当日记忆错误,最近这一次的清单是经澄清后列出的。


第二,据东网报道称,裁判官指出,林淳轩于第一次提堂时是被囚车押解,不可能有任何车费申请。于是,辩方将交通支出下调至450港元。



林淳轩被押送到庭场景(冼浩贤摄)


这一下裁判官怒了。裁判官质疑辩方误导法庭,怒斥林淳轩的说法难以令人置信,且不能断定哪一个版本是真实的,也可能“全部都系讲大话”(全都是在说谎)。而且裁判官指林淳轩“诚信不可再相信”。


最终,裁判官只批出190港元费用,用于林此前支付的影印费用和往返西环的一般交通费用(包括公共巴士及小巴费用)。




事后,林淳轩在庭外强调自己并非误导法庭,只是“和律师沟通出错”,并且他为自己的失误致歉。至于他那一万块钱的机票和酒店支出的补偿,他还没有放弃,不过他称过阵子可能会通过民事程序申索。


关于林淳轩


据了解,林淳轩现就读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神学院,“学民思潮”2011年成立时已加入,负责组织对外消息发布,由2012年香港所谓“反国教”运动开始活跃于社运界,更曾在台湾“太阳花”运动期间到访现场,2014年9月则涉冲入香港政府总部东翼广场,去年被控以袭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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