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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旺角暴乱案件最新进展:组织头目被加控罪!

2016-06-29 香港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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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资讯·本期导读

其中,黄台仰被控三罪,包括参与暴动罪、煽动非法集结罪、煽动暴动罪;梁天琦同样被控三罪,包括两项参与暴动罪、1项煽动暴动罪。


据中新社报道,香港旺角今年2月发生暴乱,案件有新发展。28日,40名被告再在法院提堂,另有两人首次提堂。控方申请将包括香港“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黄台仰、梁天琦等10人的案件合并处理,共控11项罪名,包括参与暴动、煽动暴动等。




当天上午,42名被告到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部分被告进入法院时,以“雨伞阵”阻挡记者拍摄。法庭上,控方要求,将10名被告包括黄台仰、梁天琦、容伟业、首次提堂的两名被告等案件合处理。




合并处理后,10名被告共被控11项罪名。其中,黄台仰被控三罪,包括参与暴动罪、煽动非法集结罪、煽动暴动罪;梁天琦同样被控三罪,包括两项参与暴动罪、1项煽动暴动罪。


前年违法“占中”期间,经常打扮成美国漫画人物“美国队长”的容伟业则被控最多罪名。11项控罪中,他被控6项罪名,包括3项参与暴动罪、1项煽动非法集结罪、1项非法集结罪及1项袭击警务人员罪。


裁判官张君铭接纳控方有关申请,将10人合的案件押后至8月5日,转介至东区裁判法院,以进行交付高等法院审讯的程序,10人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候讯。


对于黄台仰的保释条件,辩方一度要求放宽,但遭控方反对。控方称,黄台仰在本案中角色重要,涉及鼓励和煽动群众。结果,张君铭同意维持原有保释条件不变。


其余被告方面,3人被改控袭警、抗拒执行职务的警员、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等罪名;另有3人被控暴动罪合处理,将转到区域法院应讯。另有21人的案件押后至8月9日再提堂,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及索取律政司进一步的法律意见


当天,有5人获撤销控罪。控方解释,虽有证据证明有关被告身处暴动现场,但所有证据未能达至一个合理的定罪机会,故决定撤销控罪。


法庭外,香港警方表示,法庭批准将部分案件转介至高等法院、区域法院审理,反映旺角暴乱事件的严重性。警方有责任确保公共安全及公众秩序,若有人涉及违法行为,绝对会果断执法,将犯法人士绳之于法。


就旺角暴乱事件,香港警方至今拘捕了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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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传真整理自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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