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港独”黄台仰获保释,将参加达赖的“研习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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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分子黄台仰3月22日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时自曝下月将赴印度,参与在达赖喇嘛寓所举办的“第十一届族群青年领袖研习营会议”......
“港独”与“藏独”有合流之势!
据港媒《大公报》报道,参与香港旺角暴乱的“港独”分子黄台仰3月22日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时自曝下月将赴印度,参与在达赖喇嘛寓所举办的“第十一届族群青年领袖研习营会议”,历时长达十日。该会议达赖喇嘛也会出席,黄台仰声称届时会提出包括“本土意识”在内的议题。黄为此额外支付五万元担保金,获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后至5月10日再讯。
黄台仰
被告黄台仰(22岁),报称无业,被控一项暴动罪,暂时毋须答辩。控罪指,黄台仰涉嫌于今年二月八日晚上至九日凌晨时分,在旺角一带与其他人士参与暴动。
香港律政司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黎嘉谊昨日向法庭申请将案件押后七星期,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及索取律政司的法律意见,获裁判官批准。而黎嘉谊又不反对被告于期间继续担保。
官准离港 额外保释金五万
辩方律师鲍安迪则申请更改保释条件,表示黄台仰将于下月26日至5月5日到印度,参与在达赖喇嘛寓所举办的第十一届族群青年领袖研习营会议,他指会议有逾千名青年参加,达赖喇嘛都会出席,届时黄台仰会担任讲者。律师希望法庭准黄于期间离港,而黄愿意额外支付五万元保释金,以证明他没有弃保潜逃的风险。而据律师在庭上透露,该五万元是黄从朋友中筹得。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听取双方的申请后批准被告保释,除现有的保释金及人事担保外,黄另需于4月26日至5月5日离港期间,额外要交出五万元现金,并遵守原有的保释条件。
据了解,黄的原有保释条件包括:10万元现金保释、由其母亲作担保人的10万元人事担保、不得离开香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住在报称的地址、宵禁、一星期三次到将军澳警署报到、若更改住址便需在24小时前通知将军澳警署,以及不得进入旺角道、花园街、登打士街及上海街等范围。
黄台仰在庭外声称,自己是“藏传佛教”教徒,又扬言自己将会在印度出席会议期间,谈及香港及民族事宜。而被问到会否提到“本土意识”,他回应指:“不单止本土意识”。
据资料显示,自旺角暴乱事件后,香港警方至今已拘捕78人,包括68男及10女。其中,50人已到法院应讯,49人被控以暴动罪,一人被控“非法集结”。
根据《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19条,如暴动罪在高等法院处理,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10年。但在下级法院,经循简易程序来定罪,最高仅可监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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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黄台仰自曝下月会赴印度参与“第11届族群青年领袖研习营(InterEthnic InterFaith Leadership Conference)”,该“研习营”由“台谍”杨建利创办的“公民力量”主办。
资料显示,这个所谓的“研习营”是一个汇集了各种“独派领袖”的政治聚会,当中有“疆独”、“藏独”及邪教组织等极端势力分子,其间更有各种以反华运动为议题的研讨会和培训班。
香港代表参与研习会并非首次,去年学联前任秘书长周永康、罗冠聪和社民连陶君行参与了在美国华盛顿举行的第10届研习营,并在会上大放厥词,宣称香港政改方案没有民主成分,不是“真普选”,甚至妄图鼓动国际社会逼迫本港否决方案。
在过去几届研习营,达赖喇嘛都以视讯和与会者通话,也曾发表书面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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