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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旺角暴动10名被告因证据不足获法院撤销控罪

2016-04-09 香港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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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资讯·本期导读

涉年初一晚香港旺角暴动被控暴动罪的43名被告4月7日再提堂,其中10人获撤销控罪。


据港媒星岛日报报道称,涉年初一晚香港旺角暴动被控暴动罪的43名被告4月7日再提堂,其中10人获撤销控罪,包括前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及港大《学苑》候任总编辑顾博谦;控方解释他们虽在混乱现场,但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们参与暴动或非法集结。



旺角暴乱参与者抵达法院提堂应讯


香港“本土民主前线”(本民前)发言人梁天琦等33人的案件,则押后至五月再讯。林淳轩申请讼费获批,他在庭外批评多人获撤控,反映滥捕问题,促警方高层检讨。


该报道称,7日获撤销起诉的被告,分别为被控以暴动罪的林淳轩、顾博谦、黎文浚、何肇彰、陈冠錡、王世杰、莫柏轩、张展滔,以及早前获改控非法集结罪的谭晓彤。另外,7日于少年法庭应讯的一名15岁男生,亦获撤暴动罪。



林淳轩


担任主控的副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庭上解释,获撤罪的被告虽曾于发生破坏社会安宁行为的地方附近出现,但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们牵涉刑事罪行的行为,经进一步调查,控以暴动或非法集结罪并无合理定罪机会,故放弃起诉。


至于“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梁天琦、有“美国队长”之称的社运人士容伟业等33名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押后至5月10日再讯,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及法律意见,众人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林淳轩获撤罪后,随即向法庭申请讼费,其代表大律师杨岳桥称林被捕当日,正准备离港到台湾旅行,但因拘捕未能成行。林庭外补充会申请包括机票、住宿等1.1万元旅费损失;另一撤罪被告顾博谦亦申请讨回八万多元律师费。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批准二人的讼费申请,但指控辩双方有一个月就讼费金额协商,若届时未有共识将交区域法院处理。


林淳轩离开法院时,称对香港警方滥捕和政治检控感到无奈和愤怒,因涉旺角暴乱被起诉的有80多人,但被带上法庭的只有43人,当中更有十人遭撤控,他预计五月再讯时或有更多人获撤控,质疑香港警方造成“大量的政治拘捕”。林又称被扣留48小时期间,警察用索带绑住他的手,又用强灯照他,自嘲“如果这样都能睡得着那就真的了不起了”,他希望警方高层给前线适当指令,不要让前线变成“骂战的中心”。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回应指,香港警方决定应否进行拘捕,与律政司最终决定应否提出或继续检控采用不同标准。只要有真正和合理怀疑,警务人员便有权拘捕涉案人士,不须考虑证据是否足以支持合理的定罪机会,以及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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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传真整理自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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