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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之星】白露艳:公诉席上的铿锵玫瑰

铜川检察 2022-06-19













白露艳,女,1981年10月出生,河南襄城人。该同志是铜川市人民检察院的一名员额检察官,同时也是一名共产党员。该同志凭着对检察工作的满腔热忱和无限忠诚,不忘初心,迎难而上,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严格依法文明办案,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




近年来,该同志自觉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共产主义思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到忠诚履职,尽责担当,强化为人民服务和甘于奉献的理想信念,及时学习新修订宪法、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理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做到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在工作中,白露艳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严格公正执法,文明规范办案。近年来,她始终在刑检一线承担着重特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金融犯罪、毒品犯罪等重要刑事案件,均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针对案多人少的情况,她加班加点习以为常,且毫无怨言。能主动高效、保质保量的办完每一起案件,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办理印台区的陈某某故意杀人案时,由于案件发生在23年前,陈某某外逃后改名换姓,拒不承认真实身份,对案件事实一直是“零口供”,为夯实案件证据,核实指纹鉴定中的一份检材来源,她引导公安机关多方查找20多年前最初抓获陈某某的已经退休的干警同志,最终补强完善了该份关键证据。为排除陈某某能否在短时间内获取作案工具的怀疑,她带领技术人员去山区复勘现场,核实卷宗中案发现场的关键位置,实地步测当年陈某某市场摊位位置与事发酒店、被害人被捅刺倒地位置及与出警派出所位置的距离等,最终排除了合理怀疑,以故意杀人罪对陈某某提起公诉。庭审中,面对强大的证据和犀利的指控,被告人陈某某最终当庭承认自已的身份,并且承认自已和被害人发生过冲突,并持刀捅刺了被害人。一审法院判处陈某某死刑立即执行,陈某某未上诉。该案被铜川市电视台法治时空栏目宣传报道。该同志在公正办案的同时,不忘司法关怀。在审查陈某某故意杀人案时,她了解到案件的被害人亲属们经受了巨大的痛苦和折磨,家庭经济困难,她立即向领导汇报,协调其他部门为被害人亲属争取到司法救助,和同事一起将司法救助款送到被害人家里。被害人母亲在看到她因为案件亲自送救助款时,情绪特别激动,为了保证被害人母亲的安全,她及时让他人拨打120急救电话。在确保老人安全之后,她和同事将司法救助款交到了被害人妻子手里,并叮嘱其妥善使用救助款。被害人家属收到一审判决,看到判处被告人死刑后,第一时间电话向她表达激动之情和感谢,并向单位和她本人赠送锦旗表达谢意。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检察官,从检12年来,她始终践行着“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好”的人生信条,把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化作平凡岗位上的忘我坚守,恪守检察为民的职责,为党的事业一直努力奋斗。









END

来源丨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编辑丨宁江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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