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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新区检察室受理一起新型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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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由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危害性日益增大,且发生在电信网络犯罪活动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的严重后果是难以补救和挽回的。国家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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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新区检察室
文字丨何同兴、杨帆
编辑丨宁江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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