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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既有司法力度,也有检察温度!

铜川检察 20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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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岗位依法公正履职

司法救助彰显检察温情

近日,在一个寒冷的早晨,一位腿脚还不十分灵便的案件当事人,拄着拐杖来到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向副检察长张宏甫递上了书写着“拨云见日为公悬明镜;设身处地为民守太平”的锦旗,非常激动地说:“检察机关发放的司法救助金,使我近乎无米下锅的家重新有了米香。我从内心十分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感谢检察机关送来的温情。”这是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在2020年第三次接到群众送来感谢锦旗。


2020年,全球经历了一个不平凡的一年,新冠疫情肆虐,就业压力增大,社会不稳定因素陡增。这一年里,铜川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案力度,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7件,向被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55.7万元,同比救助案件数上升8倍,救助金额是去年的4倍,构建起了良好的检民桥梁,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


什么是司法救助?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近年来,铜川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法律监督与司法救助并重,切实把保护被害人权益放在突出位置,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在办案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实践中十分重视“法与情”相结合,保护与救济相统一,不断探索创新司法救助办案机制,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力度和社会其他单位的工作联系,有效拓宽救助渠道,及时对发现的司法救助案件予以救助,努力回应当事人诉求,及时、有效地帮助确有困难的诉讼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并进一步释法析理、化解矛盾,将司法人文关怀送到群众身边,让受困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特别是检察官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积极搜集案源线索,对照救助条件,严格把握,实事求是,应救尽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拉近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传递检察温度,彰显司法温情。



案件回顾一



在办理的陈某某司法救助一案中,被害人陈某某与被告人王某某在自家喝酒发生口角,被王某某用䦆头砸伤头部,致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经医院全力抢救,虽保住了性命,但是失语、偏瘫,生活不能自理,经鉴定为重伤二级。王某某虽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但民事赔偿不能兑现,陈某某未得到任何赔偿。


经办案检察官调查核实,被害人家庭为建档贫困户,夫妻二人劳动力有限、儿子智力残疾;为了筹钱抢救被害人,变卖财产,四处借钱,基本生活都成了问题。罪犯王某某家庭为刚刚“脱贫摘帽”的贫困户,无力赔偿。


承办检察官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最终为被害人申请到司法救助金8万元,并通过社会相关单位启动社会扶贫风险资金冲抵其5万元小额贷款,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关怀和检察温暖。被害人家属激动的说:“你们当时来我家后,说要司法救助,我掌柜的整个精神好滴多啦!我们看到生活的希望啦!”



案件回顾二



同样的司法温情也在闫某司法救助案中得到诠释和印证。经查,被告人权某驾驶小型车辆将被救助对象闫某撞伤,造成腰椎体压缩性骨折,伤残九级,致使闫某不能正常站立、行走,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生活陷入极度困境。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民事申诉案件时,及时与相关单位协调落实,后予以救助2万元。







望着被救助对象眼中的泪水和转身依依不舍的离去,听着感谢检察机关的话语。我们感到我们检察人身上的担子任重道远!下一步,铜川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秉持执法为民的宗旨,把解决群众的困难和保障群众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在信访积案化解和办理涉检涉诉信访案件中,通过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信访人给予适当救助,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关怀和检察温暖。




END


来源丨铜川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文字丨薛宝华

编辑丨宁江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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