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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继敏检查指导铜川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办案工作

铜川检察 2022-06-19

5月4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继敏,第五检察部主任王果毅,侦查指挥中心副主任胡晓平来铜川检查指导执检自侦案件办理工作,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殷军,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宏甫陪同检查。

检查指导中,苏继敏副检察长下沉专案组办案现场,对“五一”期间不休息坚守办案一线的检察干警表示慰问,对铜川市院办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表示肯定和鼓励。市院第三检察部汇报了案件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苏继敏副检察长听取工作汇报后指出,一是专案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服从指挥,办案工作要与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纪委监委、省检察院的统筹部署下,加快办案节奏,确定时间节点,确保办案安全。二是要充分发挥引用“四种形态”的规定,对办案中自首、自查的从宽,被查的从严,打破执法思维僵硬模式,充分运用各种办案手段,保证查处案件精准,案件办理高效,查处结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三是市院检察长要亲自抓,主管检察长靠前指挥,为专案组提供组织保障,解决办案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四是整个案件的办理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对各种证据的调取、审查、固定要从刑事诉讼的程序与实体出发,各种证据要闭环。省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果毅对办案组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把办案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办案工作区的各项工作制度,要依法依规文明办案,全面掌握被调查人的思想、心理状况,制定各种防范预案,确保办案安全。二是办理案件不能就案办案,要善于在办案中发现线索,扩大案件线索。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殷军要求:专案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确保办案安全。要树立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原则,对调查核实的证据要采用闭环的原则,确保办案质量。

END

来源丨铜川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文字丨庞新成

编辑丨雷    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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