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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为人先彰显初心 担当奉献践行使命——铜川市人民检察院袁宜龙同志先进事迹

铜川检察 2022-06-19


袁宜龙,男,1986年12月出生,法律硕士学位,2010年参加工作,2015年进入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在案管办、民行处、第五检察部工作,现任第五检察部副主任。该同志从人民法院审判岗位到检察系统,岗位、业务、职责不断变化,但其为党和国家法治事业奉献的初心不改。锐意探索,奋力争先,用初心和坚持守护公正,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干警的责任和担当。


讲政治,顾大局,

牢记法律职业人的初心和使命

袁宜龙同志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发挥党员干警的模范带头作用,将党中央的政策方针与个人工作紧密结合,提升个人的党性修养,更加坚定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奉献的初心。牢记党规党纪,廉洁从检的要求,坚守职业底线,从未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做到政治业务学习相促进,共提升,在法律专业能力提升上,学习《民法典》、新《行政处罚法》。为进一步提升法学理论功底、提高业务素质,他积极参加西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业,并于2016年12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2020年,调研形成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要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转发,并被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案例选》收录。2021年4月,被市人大常委会选聘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抓重点,求实效,

推动公益诉讼规范起步

2016年12月,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初到民行处的袁宜龙同志即刻投入工作,多次深入案件现场,调查取证、核实材料,走进行政机关和违法行为人住所地了解案情。期间质疑不断,误解颇多,袁宜龙同志反复向各方讲述公益诉讼的重大意义和开展情况,阐释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目标和价值。许多反映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却得不到整改的证据,在他和同事的努力下逐渐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白天外出取证,回到单位往往已是满天繁星,但工作远未结束。连夜与同事们整理证据,在繁多复杂的行政法规、规章中查找法律规定,研究案件下一步走向。经过两个多月连续奋战,两起案件一次性通过省检察院审批,提起公益诉讼后,诉讼请求得到全部支持。案件办结后,袁宜同以该案为主题,撰写的办案札记在《人民检察》上发表。


袁宜龙同志勇于创新、大胆探索,在院领导支持下,组织市国土、环保、林业、食药监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召开联席会,签订了《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 促进法治铜川建设的意见》。2018年1月,铜川市院民行部被省政法委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袁宜龙同志获得省检察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个人嘉奖。



深思考,勇创新,

推动多项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

2019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铺开后,提出四大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袁宜龙同志被调整到第五检察部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行政检察业务。面对高检院提出的行政检察工作尚处于拓荒期,需要各地奋力开拓探索的要求。袁宜龙同志立即与上级院对接,明确工作目标和方向,按照院领导部署的“努力做了,就有可能追赶超越。做就是成绩,干出业绩就是创新”的工作思路,克服新部门承担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两大检察业务,具体从事行政检察仅两个人的困境。在短短的三个月内,先后组织召开全省首次行政监督案件听证会;全省行政检察工作中提出首个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全省行政检察工作中首先采用公开宣告方式进行送达检察建议;全省首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全省首次由法官、律师、行政执法业务骨干与全市行政检察干警共同参加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业务培训班。

当年在全省行政检察工作考核中,铜川行政检察业务取得了全省第一方阵的历史最好成绩。


强基础,破难题,

担当履责办好涉及群众利益的事

行政非诉执行二次申请问题,一直是困扰行政非诉执行工作的深度难题,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有些案件长达数年无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2020年初,袁宜龙同志将解决该问题列为全年行政检察工作要点进行攻坚,通过走访辖区主要行政机关,与西安、赣州等其他兄弟院联系,查询全国生效裁判文书类案处理意见,精准确定非诉执行无需二次申请的法律依据和司法判例。2020年11月,在法检两院领导支持下,市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会签了《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会议纪要》,明确:“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属于法律规定的“裁执分离”类型的,作出准予执行裁定后,由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应当在裁定中,载明具体的实施主体。其它案件,作出准予执行裁定后,由人民法院行政审判业务部门移送立案庭办理登记后,移交本院执行业务部门强制执行。”该纪要印发后,收到多家单位的肯定和感谢。2021年3月,省检察院提出参照“铜川做法”在全省范围内解决该问题的工作建议。袁宜龙同志获得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表彰全省检察机关非诉执行一年攻坚专项活动先进个人的表彰。202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将此做法写入全国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是落实行政诉讼立法目的,实现行政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方式。经历行政复议、行政审判的行政争议各方矛盾尖锐,情绪对立,化解难度大。将化解关口前移,推动苗头性问题解决成为避免争议升级的有效途径。2020年以来,袁宜龙同志组织推动全市两级院行政业务干警开展行政“潜在之诉”的化解,指导化解实质性争议14件,其中两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行政争议化解典型案例。化解争议的同时,针对有关单位存在的社会治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5件,促进物业管理、业主自治、金融管理等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提升。


在教育整顿中,袁宜龙同志积极承担行政检察法律监督职责,组织开展了行政检察条线法律监督检查专项活动,针对行政诉讼、行政检察、行政复议工作信息不畅,衔接不顺的问题,推动建立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强化行政审判、行政检察、行政复议衔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机制。

洗尽铅华不忘本,不负韶华再出发。袁宜龙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检察干警,将继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政法干警的担当和使命,用扎实的工作实绩展示为法治事业奉献的决心和初心。

END

来源丨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丨宁江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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