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谈“三个规定”】以更强自觉抓好“三个规定”落实
“三个规定”是杜绝外界干预司法办案的“高压线”,更是防范司法人员腐败的“紧箍咒”。2015年,《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和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相继出台,即我们常说的“三个规定”,其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
“关键少数”带头,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首先要从检察长做起,“领头羊”以上率下,部室负责人就能跟着做到,办案团队就能做到,普通干警就能做到。领导要带头按月在填报系统上及时报告情况,全面如实填报受到过问干预插手案件及不当接触交往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警示教育等形式,教育引导干警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扛牢“两个责任”,不断探索新常态下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要依托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以及通过展板、视频、大屏幕滚动播放等形式向社会传递“逢问必录”的信号,扩大社会各界和群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影响力。要畅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依托检务中心“一站式”服务接受群众和诉讼参与人的监督。
明确填报责任,加强执行力度。落实“三个规定”要动真格,充分发挥双面典型的镜鉴作用;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认真吸取深刻教训,使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论是谁干预、谁说情、谁打招呼,都不能拿司法权送人情、做交易。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对于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的将严肃问责,让大家牢固树立“不如实登记,一律追责;违规办案,从严追责”的规矩。将不如实填报“三个规定”作为检察官业绩考评的一项重要参考因素,同时把“三个规定”的填报情况与年底评优评先、职务职级晋升等挂钩,切实推动检察人员填报“三个规定”的主动性。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没有任何做选择、搞变通的理由和余地,真正地让“三个规定”成为检察人员拒绝干扰司法办案的“挡箭牌”和“防护盾”。
落实“三个规定”永远在路上,今后,我们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从“两个维护”的高度持之以恒抓细抓实,从严贯彻执行,完善工作机制,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促进印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ND
来源丨印台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丨宁江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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