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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检察机关2021年1月至6月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情况的通报
2021年以来,铜川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中扎实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专项整治,全市检察机关执法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检察干警廉洁从检、公正司法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现将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相关情况数据公布如下:
2021年1-6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在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系统中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1件次,其中市检察院记录报告18件次,占比9.94%;县区检察院记录报告163件次,占比90.06%。上半年以来,全市无“零报告”检察院。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执法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检察人员的“护身符”,铜川市检察机关将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最严肃的工作纪律,高标准、高质量地推动制度规定落实,切实把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的“后门”堵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ND
来源丨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
文字丨李 阳
编辑丨阴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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