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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切实做好“铜川苹果”等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检察公益诉讼,特别是加强农产品质量等新领域公益诉讼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3月3日,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铜川市检察机关开展“铜川苹果”等地理标志保护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方案》,切实做好检察环节“铜川苹果”等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将“中央一号文件”的相关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一是认真总结“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督促协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重点整治农药化肥、农贸市场、冷链运输、电商平台等方面存在的农产品质量问题,以质量为抓手,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
二是在做实传统领域监督办案工作基础上,以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国家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契机,将农产品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纳入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为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提供实践经验。
三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的“支持开展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有效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开展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工作。
来源:铜川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文字:仇亚静
编辑:宁江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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