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组织犯罪法》巡回宣讲活动走进市级单位
《反有组织犯罪法》
巡回宣讲活动走进市级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
为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成立巡回宣讲团,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巡回宣讲。近日,巡回宣讲团走进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开展宣讲活动。
4月7日,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讲现场,巡回宣讲团成员、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新区检察室一科科长冯琛以《反有组织犯罪法》立法背景为切入点,通过一个个真实案例抽丝剥茧,系统解读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要点内容,引导参会人员理解法条实质、准确把握法律要点。来自市场监管一线的执法人员和经营者共计70多人参加专题宣讲活动。个体经营户王女士表示,通过专题报告了解了有组织犯罪,对软暴力、恶势力等有了全新认识,也更加清楚如何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月12日,在市自然资源局宣讲现场,巡回宣讲团成员、王益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赵一一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立法背景、指导思想、主要内容、亮点解读等四个方面,对《反有组织犯罪法》作全面系统解读。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40余人参加活动。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表示,《反有组织犯罪法》巡回宣讲内容丰富、观点鲜明,对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具有很强指导性。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巡回宣讲将聚焦国家工作人员、基层群众、青少年学生和市场主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巡回宣讲活动,切实提高全市干部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和认识度,营造全民共同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来源: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
文字:任得平
编辑:杨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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