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决定》,我们这样做! ——印台篇
贯彻落实《决定》精神 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印台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小耀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出台《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这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若干措施》的重要举措,是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重视信任和鼓励鞭策。作为基层检察院,我院将结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最高检应勇检察长来陕调研讲话精神等,充分认识《决定》出台的重要意义,统筹推进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
贯彻落实《决定》要求,就是要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安排部署上来,确保落实落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治建设,抓好常态化学习教育,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思路和有力举措。坚持“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利用“学习强国”、检答网、中检网等学习平台,组织干警学习理论业务知识,多渠道全方位搭建学习矩阵。把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转化为检察履职的实际行动,结合印台检察工作,研究谋划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学在前面、谋在关键、干在实处。自觉增强人大监督意识,牢牢把握发展机遇,明确法律监督重点,聚焦政治与业务融合发展,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把握主题教育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整改重点、重要举措,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更加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找准检察履职的创新点、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落实落细。
贯彻落实《决定》要求,就是要依法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在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中展现检察作为。《决定》的出台,是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也是对我们法律监督工作提出全面、系统要求,为强化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提供了更坚实的制度支撑,是推动工作健康发展的法律武器。我们将立足“四大检察”,对标区委工作要求,把法律监督工作置于区委中心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注重变局之中开新局,准确把握推进新发展阶段的形势任务,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为区域社会治理提供检察力量。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将企业的司法诉求转化为检察服务举措,主动提供更加精准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扎实开展“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护专项活动和“爱国为民 保食安”专项监督活动。
贯彻落实《决定》要求,就是要结合印台检察工作实际,以指标优化提升高质量发展品质,推动工作更优更强。紧扣省院“三个一”工作思路,落实市院“强作风、重实干、树品牌、提质量”工作要求和“四三一”工作方法,逐条对照,夯实责任,并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稳步提升各项法律监督工作质效。紧盯业务指标,狠抓业务建设,夯实基础强措施,在“三个强化”牵引下,同向发力,做优做强亮点品牌。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服务乡村振兴,守护幸福美好印台。
《决定》的正式出台实施,对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按照《决定》提出的具体要求,打好法律监督“组合拳”,让监督更具刚性,形成共抓落实的强大合力,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印台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印台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杨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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