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贯彻执行《决定》,我们这样做! ——新区检察室篇
强化法律监督 坚定信心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
新区检察室主任尚晓东
3月28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坚持政治导向、法治导向、时代导向和实践导向,既全面贯彻中发28号文件和陕发6号文件精神,又注重联系实际,体现陕西特色,为我们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推动新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遵循。我们要深刻认识《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决定》提出的履职要求,进一步强化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切实为大局服务。一是要强化法律监督,依法能动履职。应勇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上强调,“要巩固深化‘四大检察’格局,这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体框架,也是新征程检察工作进一步创新发展的‘基本盘’”。我们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健全完善工作运行的制度机制,以更优履职更高质效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要加强协作配合,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深入推进检察业务融合,确保“四大检察”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融合发展,促进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其他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切实把协作配合机制落实到位;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监督助推社会治理,确保检察建议刚性落实,推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教育引导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决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充分理解《决定》的逻辑内涵和现实意义;广泛运用媒体平台进行宣传,促进社会公众充分领会《决定》内涵,全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来源:新区检察室
编辑:杨准
往期精选(点击即可阅读)
习近平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 守正创新真抓实干 在新征程上谱写改革开放新篇章
贯彻执行《决定》,我们这样做!——印台篇
【世界地球日】仰望夜空 繁星闪烁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