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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台新闻传播力,需要注意哪十个方面的意识缺失?

2018-01-08 陈建飞 中国经济传媒协会


来源:看传媒

导读:

就如何提高新闻质量、提升新闻品位,审视地方城市台的电视新闻节目,在“策采编播转”等环节仍普遍存有一些共性问题,金华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陈建飞将其概括为站位、权威、平衡、追问、信源、图像、精准、法规、悦看以及融合等十个方面意识的缺失,这些问题或多或少、或轻或重、或深或浅、或明或暗地影响着新闻质量与传播效率,需认真加以改进、切实加以解决。条条干货,值得借鉴。

1. 站位意识缺失

站位就是在什么层次、什么层面、什么层级看问题。在新闻采访工作中,记者往往以区域、部门或行业做分工,俗称跑线。这种做法,一方面有利于记者获取某个区域、部门或行业的信息,但另一方面,由于报道线索是从对应的区域、部门或行业而来,由此导致一些报道的思维和角度限缩于部门或行业的立场,即站位意识缺失,其突出表现就是立意不高,眼光不远,想得不深。


具体主要有三个方面倾向:首先是新闻报道缺全局落点,存在部门化倾向。如一次全市性的活动,只按照县(市)台报送的内容,播发的是当地的情况;一次全市性的工作,只报道某区域、部门或行业的常规落实情况。


其次是新闻报道缺提炼总结,存在琐碎化倾向。联系对象有采访需求,联系记者就依样画葫芦报道;采访对象信口一说,采访记者就顺着思路报道。有的城市台对某单位组织几个人去捡一下垃圾、某地修一条小路、某县(市)建一项小工程,都进行报道。


第三是新闻报道缺普遍共性,存在狭窄化倾向。如“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报道局限于一个区域、一个部门或一个行业,做法不具启示性,例子不具代表性。某种程度上说,记者成了区域的形象人、部门的化妆师、行业的代言人。


克服新闻报道的站位不高问题,要求跑线记者跳脱藩篱,全局思考,整体把握,去多想想、多听听、多看看、多问问,在采访报道中寻找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最大共鸣点和最大公约数。如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群众有什么诉求,基层有什么期盼,现实有什么问题,推进有什么难点,等等。


2.权威意识缺失

不同的新闻内容一般都有对应的权威发布部门。如抗洪救灾的信息,可能水利部门、消防部门、公安部门及相关的乡镇街道都会有掌握,但权威的信息应该来自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权威部门有权威的科室,权威科室有权威的工作人员。比如要了解某集团公司员工的基本情况,集团办公室等部门都会有所掌握,但权威提供的部门应该是人力资源部。


所以作为记者在采访时要千方百计寻找到新闻事件中的权威人员。但事实上,在不少电视新闻中,“逮到谁就采访谁”,“过路人”“边缘人”出镜现象十分普遍,其所谓的新闻当事人往往是非核心人员。如去年建军90周年的报道中,一些城市台推出寻访“红色记忆”的新闻行动,采访对象普遍是当地一些年纪较大的老党员,他们并非亲历者,由他们来讲述当年的历史,欠缺权威性。


需要提醒的是,对待权威部门、权威人员提供的信息,不能迷信,特别是涉及一些矛盾纠纷的舆论监督报道,对当事各方更需慎重核实。像我省多家媒体刊发过的“金华三姐妹”不遵守法庭纪律被刑拘一稿,内容由当地法院工作人员提供。但当事人认为,记者没有采访过他们,文章中写他们在法庭上嗑瓜子的细节是法院的片面之词,于是频频到省、市有关部门上访讨说法。


3.平衡意识缺失

有时“失语”,有时“多语”,有时“乱语”,电视新闻中出现的这些问题,都与没有处理好新闻平衡有关。


新闻平衡内涵十分丰富,涉及采写、编排、发布等各个环节。对于电视新闻来说,至少需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平衡。一是新闻当事人(群体)之间的平衡。如涉及领导人的时政新闻,除了当地主要领导外,其他领导如副市长之间、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之间、政协副主席之间等,在报道次数、报道篇幅以及镜头长短、镜头远近等方面存在平衡问题。二是部门或行业之间的平衡。特别是地位、作用相近的部门或行业,在重头稿件安排和舆论监督类报道的频次方面,需要“一碗水”端平,不可厚此薄彼。三是区域之间的平衡。在报道频率、报道主次、报道类型和报道尺度等方面,各县、市(区)之间存在平衡问题,各乡镇(街道)之间也存在平衡问题。当然,在落实平衡意识时,要以新闻事实为前提和基础,需要慎之又慎、细之又细。


4.追问意识缺失

毋庸置疑,深度是电视新闻的一个短板,特别是一些民生新闻,“年年岁岁花相似”,题材大同小异,角度雷同相近,且多是些鸡毛蒜皮的琐事。如何把新闻扒得更深、揭得更透,关键是“打破砂锅问到底”,多提几个为什么,多追几个怎么办。


问清过程。有一条《五个电话90元,多出的话费去了哪》的新闻,记者追问到电信部门,其回复是:当事人电话没挂断,通话时长两个多小时。报道到此就结束了。而事实上,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求证:当事人没挂断电话,难道通话的另一方也没挂断?调出双方的通话记录,看看时长便知。


问清原因。有一条社会新闻,说的是一伙人在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一带挖蜈蚣,把渠道、堤坝都挖得坑坑洼洼,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但报道至始至终没回答:为什么是这个地方,而不是别的地方发生盗挖蜈蚣,难道这个地方蜈蚣特别多?


问清结果还有一则新闻说的是,金华市区的教育大厦有户人家漏水,因为住户不在家,结果“哗哗哗”的水直往楼下流。报道只拍了楼下住户被漏水的情况,而没有追踪找到漏水住户,到他家里看看究竟什么状况:哪里漏水,场面如何,损失怎样,包括漏了多少水等。


问清责任。今年春节后,某民生频道播出了一条城市主干道上有多个大坑的新闻——主管部门解释说,气温太低,又下雨,无法修补,只有等几个月后气温升高天晴时再补。听起来貌似科学合理,实则是推诿扯皮。作为观众的疑问是,难道相关部门就不可以采取应急办法——填上沙土碎石,设立警示标志?

5.信源意识缺失

信息来源与新闻真实性息息相关。我们的一些电视新闻存在信源单一或缺失问题。有时一篇三四分钟的报道,信源只有一个,通篇只采访一两个人,就一两个人在说话。如交通事故只采访交警部门,火灾只采访消防部门,很少见当事人,更鲜见目击者。


还有信源模糊或失真问题。对于被采访个人或单位,要有清楚的出处,采用完整的个人姓名或机构名称(在说明被采访者身份会使其面临人身威胁的情况下可以例外)。而时下在我们的报道中引用“某某”之类的表述很多,如“有关人士认为”“一位小学老师坦言”“网友‘若水’”说,等等,这类指向不明、查证困难的表述,内容的真实性让人存疑。


新闻报道的每一个事实来源都必须做到有根有据,避免使用模糊的说词来对未经验证或无法验证的说法予以判断;避免使用匿名或“网传”的信息来源,如果不得不尊重那些不愿透露自己身份的掌握重要新闻信息的消息人士时,也应避免使其成为报道的唯一依据,而应当通过那些愿意被指出其姓名的消息人士或通过各种文件等其他途径来进行验证。


6.图像意识缺失

如何发挥画面镜头的优势是电视新闻的一个永恒话题。当前,有一种倾向越来越严重,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就是电视表达报纸化,即“图片+文字(口播或字幕)”。


有城市台在一期《新观察》栏目中,报道了当地公园的美景,但屏幕上贴的是几张朋友圈转发的照片,其景色内容都由主持人口播描述。新闻现场就在身边,为什么只用“图片+文字”?在传播渠道单一、信息抵达受限的情况下,电视媒体采用一张照片配一段文字,类似这样的读报类节目有其存在的价值。但在社交媒体风生水起、一键转发无所不达的今天,依然沿用“图片+文字”,这样就把电视的视频形象化优势丢了。电视新闻没有鲜活现场,没有镜头传播,还有什么优势呢?


还有一种对电视镜头作用的弱化和虚化现象。某台播出的一期《老娘舅》,讲述的是媳妇吴文君主动联系媒体推荐好婆婆的故事。这种媳妇上电视夸婆婆的新闻很难得,具有较强的新闻性。但报道通篇只是几段采访,串上简单的几句介绍,而且五六分钟的采访,就一个固定的场景,形式单调,缺少变化,没有体现电视的动态转换特点,更像是“图片+文字”的报纸传播。


从电视、报纸、网站,到微博、微信、客户端、户外屏,几乎所有的传播载体都离不开图片。但作为电视人一定要认识到,图片新闻绝不是电视的强项,相反是我们的弱项,不管是从拍摄水平,还是呈现效果来说,都是如此。电视依然要发挥镜头在新闻传播中的核心作用,提倡采编人员树立全员摄像意识,外出采访用摄像机或手机把现场拍回来。


7.精准意识缺失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准确是新闻的血液。新闻的准确程度,关乎媒体公信力。长期以来,电视新闻重视画面生动而轻忽标题、文字等的准确贴近,是个普遍现象。以前电视新闻虽然上网,但观看不方便,有差错也不容易发现。但现在所有的新闻都通过“两微一端”移动社交媒体实现了“点对点”“点对多”传播,让报道质量接受前所未有的严苛检验。


提升新闻准确度,加强审稿很重要。特别需注意以下三方面内容审核。


一是既审画面,也审文字。特别是文字表达要贴切、平实,差错、误用不能有。有一则新闻,出境记者说,现场聚集了很多人气,但细数画面中出现的人只有6个。现场打麻糍冒出来的一点热气,被形容成“仙气很足”,显得夸张了。


二是既审基本事实,也审具体细节。某台播发一条观众求助卖鸭子的新闻,数量并不多的一群鸭子,竟弄出五个数字。标题中提到是“60只鸭子”;主持人开头口播说的是“几十只鸭子”,后面说的是“60多只”;出镜记者说的是“60余只”;女主人则又有“50多只”和“五六十只”两种说法。


三是既审自办栏目,也审外购栏目。有一期在多个台播出过的《新闻麻辣汤》——节目头条评论的是上海一个女孩跟男友去江西农村过年,由于一餐“不忍目睹”的年夜饭,连夜逃离的事。其实该期《新闻麻辣汤》播出时,这事已被证实是假新闻(估计制作时未被证伪)——把一条假新闻煞有介事地进行评论,显然不恰当。而被证实是假新闻后,还在一些台播出,则是审核环节出了问题。


8.法规意识缺失

不违背法律法规是新闻报道的底线。法律专业词汇与口语俗语混淆是电视新闻中出现比较多的现象。某台播出一则《俩男子闯红灯不听劝阻飞踹民警》的新闻,其中当事人吴某、王某因阻碍执法、袭击警务人员被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天和5天的处罚。主持人感慨地说:“交警拦下是为了你们的人身安全着想,不但不领情,反而恩将仇报,看来只有到铁窗里让法律给你们好好上课了。”“铁窗”是“监狱”的通俗说法,是对刑事犯罪者的处罚,而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不是犯罪,将此说成“铁窗里”,让观众会误以为行政拘留就是坐牢。


在电视新闻中,要特别注意对新闻当事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的保护。如在报道慈善救助活动时,有的把一些贫困孩子和他们家庭贫穷、疾病的状态以及恶劣、肮脏的环境,赤裸裸地展现在观众面前,值得商榷。有一则报道说的是,一个走丢的三岁小孩,被派出所民警找到了。电视画面中,小孩的脸部清晰暴露,没有打马赛克。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角度说,在小孩没有找到前,为了便于寻找,不打马赛克,可以理解。但现在已经找到了,就应该对小孩做一点面部的技术处理。


在评论新闻时,也要注意不触犯法律法规的边界。有一则防范色狼的电视新闻,主持人评论说,在乘坐公交车等场合遇到色狼,不要忍气吞声,可以报警,可以“两个耳光啪啪扇过去”,可以防狼棒打过去,可以防狼雾喷过去。这样的评论,或有教唆致防卫过当的嫌疑。


9.悦看意识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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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注重电视新闻的声画效果,让报道看起来悦目,听起来悦耳。具体来说就是让画面活起来,内容动起来,包装优起来,主题跳起来。当下我们的电视新闻在呈现方面瑕疵还有不少,落细落小抓新闻质量仍任重道远。如有时飞字的速度太快,让人目不暇接;有时屏幕上的字数太多字号太小,让人眼花缭乱;有时一条新闻声音时轻时重,同期声模糊不清;有时出镜记者穿着太随意,话筒太旧台标太脏,影响观感。我们摄入镜头的画面凌乱肮脏的多,整洁漂亮的少;选取的采访对象年纪大形象差的多,年轻亮眼的少。新闻评论员看来看去也都是几张老面孔,说着“老腔调”,充斥着“套路化”“程式化”,缺少新鲜感。又如画面的剪辑选取有时候不规范,色彩搭配有时候不协调,图表、漫画制作有时候不够精致,等等。


电视新闻虽然很多时候是急就章,但这不应该成为我们降低报道质量的理由。“想活吗?别忽略细节。”对电视新闻呈现,需要每天改进一点点,每天提升一点点。

10.融合意识缺失

没有传播力,媒体的影响力就是零。当下,新闻信息的传播格局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以“两微一端”为主要形态的新媒体因为多种优势,而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传播平台。电视媒体必须重视与新媒体融合,重视新媒体传播,把电视新闻创造性地“发到”手机上。


快发,就是有速度的发。从“稿子见报,传播才开始”,到“稿子没见报,传播已开始”,再到“新闻一萌芽,直播即开始”。电视媒体必须大力推进新闻的新媒体首发,并出台考核措施予以保障。


优发,就是有质量的发。要避免“萝卜快了不洗泥”。新闻通过新媒体发布了,传统电视怎么办,电视平台还发什么?如何根据不同的传播平台,注入新的思路,进行二次创作,生产出有新价值的内容?如人民日报对同一题材的内容,就要求报纸版、视频版、新媒体版,分别制作不同的新闻标题。


选发,就是有选择的发。要避免新媒体平台与传统媒体平台雷同发布的问题,要根据不同的受众群个性发,要兼顾各个传播平台统筹发。基本的处理原则是:非独家新闻新媒体优先发,发展中的新闻新媒体优先发,容易分享转发的新闻新媒体先发。


特发,就是有特色的发。电视的新媒体发布要彰显电视特色,要视频优先。要扩大视频新闻的生产能力,多推出适合新媒体端呈现的可视化、互动强的新闻产品。传播视频化、视频碎片化、碎片移动化,这应该是电视新闻发展的方向之一。

 

总之,电视新闻的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取决于我们怎样当记者,取决于我们生产的作品质量。在某种程度上说,电视的未来,在我们自己手中。

中国经济传媒协会期待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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