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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公布,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2018-04-12 中国经济传媒协会


来源:中国之声

北京市昨天(11日)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从本月16号起将正式开放在线系统,接受社会申报。





这是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及《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举措,将为长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普通劳动者开辟一条新的落户渠道,有利于增强外来人口的城市融入感、归属感,共享和谐社会发展成果。同时,对于促进北京市人口结构和布局调整,更好地服务贡献较大的外来普通劳动者,满足用人单位多层次人力资源需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积分落户有那些详细规定,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申报呢?


2016年8月,北京市对外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作为这一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细化了各项积分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和办事流程。


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徐熙介绍,积分指标有9项,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和守法记录。在指标认定上,具体指向、内涵外延和时间节点全都做了详细界定。


徐熙:针对一些指标时间跨度大,我们也从实际出发,确定了统一的标准。比如申请人在京租房频繁变更的情况普遍,个人追溯以往的相关证明的难度较大。在京租赁住房和单位宿舍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连续缴纳社保的年限计算,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合法稳定就业年限时,优先计算自有住所的年限。



根据《细则》的规定,申报人需要满足4项资格条件,包括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总队副总队长张威表示,在4项条件中,持有居住证是前提。


张威:申报工作启动后,只要是申请人在2018年4月10日之前已经向北京市公安机关申领了居住证的,无论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都可以参加2017年的积分。


徐熙提醒广大市民,积分落户申报,需要通过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用人单位注册通过后,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就可以注册申报。今年4月16号开始申报的是2017年度的积分落户。


徐熙:北京积分落户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每年申报一次,即2018年启动申报时,需要审核2017年度的积分信息。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完成了2017年全年基础数据的归集工作。



《细则》规定,每年将根据实际申请人员积分情况,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要求,合理划分落户分值和规模。徐熙解释,4月16日至6月14日为申报阶段,6月15日至7月30日为核查阶段,7月31日至9月4日为复查阶段,落户的分值和规模需要等待申请、审核、复核环节结束后才能确定。


徐熙:对达到落户分值的人员,积分情况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单位名称、积分分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人力社保局实名举报。


徐熙表示,北京市积分落户是公益性服务,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受中介服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办理积分落户名义收取费用的均属违法行为。


徐熙:所以这里我们也提醒用人单位和申请人要提高警惕,防止受骗,不要相信任何的代办服务,避免因提供虚假信息材料被取消积分落户资格,并影响个人诚信记录。



除了积分落户细则,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昨天还公布了《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管理办法》,对非京籍落户资格做出了详细的界定。发改委副主任李素芳表示,政策与人口调控目标不矛盾,短期内不会导致常住人口的明显增长。


李素芳:积分落户政策面向的是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普通劳动者,他们已经是北京市的常住人口。北京市人口调控不针对特定的人群,也不能简单的理解为人口的疏解,而是要通过功能产业的优化提升、重新布局和调整,促进人随功能走,人随产业走,实现城市功能、产业和人口更合理的布局和发展。

 

针对昨天发布的北京市积分落户细则,网友和听众都有哪些疑问?


Q&A


1、今年积分落户分值是多少?今年没有取得落户资格的,明年还能重新申请吗?重新申请时,所有积分指标是否需要重新填写?


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报”,每年将根据实际申请人员积分情况,合理划定落户分值,确定落户规模。


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当年未达到落户分值的,第二年如果符合四个资格条件,还可重新申请。届时,申请人只需登录在线申报系统查看上一年度申报信息,选择更新其中需要变更的内容,未变更的信息将保留上一年度填报的内容,只需点击确认即可。


2、我刚购买的住房,但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可以按自有住房填报吗?


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涉及住所的规划用途均应为住宅类,且自有住所、单位宿舍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居住在配偶名下自有住所的,可以取得相应积分,但须在现场审核阶段向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结婚证进行现场审核。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住房不能按自有住房填报积分。

 

3、我借住在亲属家,可以按租赁住所填报吗?


201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但是在申报系统中仍要完整准确填写各阶段住房信息,以便计算积分。2017年1月1日(含)以后的在京租赁住所信息,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公租房的承租人和共租人应与产权单位签订租房合同并在安居北京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备案。借住亲友家,未按规定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的,不能按租赁住所积分。

 

4、我只有学历没有学位,能否申请积分?同一层次的学历、学位,在不同时间取得,能否申请积分?


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进行教育背景指标积分申请时,应兼具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为体现对非全日制学历申请人在工作的同时坚持学习的行为予以鼓励,同一层次的学历、学位,即使取得的时间不同或发证机构不同,只要获取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学位证书电子备案编号”或经过学历学位认证获取了认证报告编号,就可以申请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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