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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风险评估那个事儿

2015-05-28 ABC安全


也谈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现在在职业卫生领域是比较热的一个概念,在谈到风险评估时,大家往往忽略了另外一个重要的概念:可接受水平。离开这个概念,谈论风险是没什么意义的。


  企业界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关注的是生命、财产或设备的损失,这一般针对的是由突发、意外的事件导致的损失。对于长期或周期性出现并在预料之中的损失或危害并不认为是风险,而是可控的事件,也即其防护是能在企业成本中列支的预算项目。 职业卫生风险评估针对的领域包括急性职业病事故和慢性职业病事故。对于急性职业病事故(比如氨泄漏、氯气泄漏等化学品引起的中毒)而言,当然可以确诊为职业病,但在现场处理上,一般都首先认为是安全事故,引用FTA、道化、蒙德或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等方法没什么问题。但在慢性职业病危害时,这些方法就面临极大的局限性。一是慢性职业病的产生,没人认为是事故,当然就不存在什么风险;二是慢性职业病危害剂量难以确定,目前职业卫生计量检测方面最长时间不过是40h等效;三是慢性职业病危害往往被管理者所忽视,忽视的原因在于投入产生不了即期可见的效益,由此导致管理无动力、资金投入不足。 企业和劳动者对风险的理解不同,也是阻碍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开展的原因之一。


  作为评价机构,我们认为企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产生职业病是很严重的情况了(作为预防性监督,职业病就是职业卫生防护的极端情况,我们所做的所有工作都是为了防止这一极端情况的产生)。企业并不担心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职业病,他想知道的是发生职业病的概率有多大,以及由职业病人导致的损失和增加的成本能否在企业的承受水平之内,值不值得他去投入资金进行预防。现在的风险评估方法没有解决这个问题,那么谈论风险评估是没意义的。对于劳动者而言,他关心的是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程度有多高,是造成皮肤瘙痒等骚扰,还是流泪、眼疼等一时性损伤,抑或矽肺等长期、终生性损伤,甚至癌症?最关键的是劳动者也在评估这些损伤是否在他的承受范围之内。如果这种损害是痤疮等皮肤损害,即使这是一种职业病,相对于从事这种工作减少的生存压力甚至由这种工作而来的自豪感等因素,他也并不觉得这种风险不可承受。

  我们不知道对于企业,对于劳动者而言,他们的可承受水平是什么,因而也就无法满足他们对风险的需求,我们做出的风险评估也是无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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