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管部门职业卫生法定清单(全级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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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编:A君 | 图:网络
政府监管执法领域之职业卫生清单(政府层面全国及各省级),可能是最全的!
2 直辖市清单
备注:北京市、天津市和重庆市无省级职业卫生法定清单
3 各省及自治区清单
备注: 河北 湖南 江西 新疆 辽宁 吉林 陕西 甘肃 青海 广西 贵州 湖北 内蒙古 四川 西藏 海南以上省份和自治区无省级职业卫生法定清单
2几点感触
曾经有同仁说过,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很多!
其实不多!
原因如后:1.重复得多,如安法的某条规定,总局某规章、某某规章都在进行重复,最多把“一”这些汉字表述修改为“1”之类的阿拉传伯数字表述,当然,也有对上位法进行细化的,但以直接重复居多;2.需要重点强调,就拿危险化学品来举例,安全生产法略有涉及,但为了强化管理,条例、规章也会加以强调和跟进。
今天统一发布的关于职业卫生的相关就链接非常典型地说明了上面的观点,很多责任制、制度等是空白的,有朋友戏言“等着填空”,其实不然!说明国家对职业卫生方向的重视远不及安全生产!
大家可以对照这个链接,安全生产的HSE中国大陆刑法行政法避责清单(全级别)
多少存在巨大差异?级别范围范围存在巨大差异!安全生产已经覆盖省级、副省级、较大以上的市了,职业病防治的,只覆盖了省级!
曾经有同仁说过,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很多!
其实不多!
原因如后:1.和法律法规一样,重复得多;2.行业分类多,很多行业标准之间除了重复就是重复;3.某些特殊作业简单化重复;4.标准化法的原则未得到真正贯彻实施。
言归正传,作为一个行政执法人员或者行政检查人员,我们的依据在哪里?不止本文及所附链接提供的这些,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
但究竟如何去做合适,比如去用人单位检查职业卫生,现场发现了若干问题XX违法行为,一般的情况下都是就事论事;还是需要依法理常理倒着查下该用人单位在责任制、制度、档案等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其结果不言而喻,只处罚该违法行为,该用人单位可能下次不会在这个案由上出现第二次违法,但其根本原因责任制度制度这些得到改正的概率几乎为零!
相反,如果把与此相关甚至用人单位中存在的职业病防治方面的相关管理因素做一个全面诊断,并责令以及监督用人单位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其结果是从根本上得到纠正的可能性大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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