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浙江】浙江省林业预防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
浙江省林业预防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林业预防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依据《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浙江省林业防冻防雪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正确处理因灾害性天气而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应急处置反应快速、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力争把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全省林业生产应对暴雪、寒潮、冻害的应急处置行动和灾后恢复生产。
(三)工作原则
1、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级负责,属地管理,建立以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应对灾害的有效机制,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2、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3、督促各级林业部门、林业基层单位和林业经营主位落实各项灾害性天气的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置灾害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物资储备。
4、加强系统上下的联系与沟通,调动各方资源,采取针对性措施,把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林业生产稳定和林区稳定,保证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
省林业厅成立林业预防灾害性天气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厅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厅办公室、计财处、绿化造林处、森林资源处、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林业灾害性天气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加强对林业预防灾害性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部署,负责灾害的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结束;负责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实施;负责灾后损失评估;督促各级林业部门落实应急措施;负责恢复生产补助项目和资金的分配。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牵头制定《浙江省预防雪灾冻害损失及恢复水产养殖生产技术措施》;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指导方案;组织研究提出防灾减灾工作计划;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灾害预警等信息;起草、印发有关防灾减灾的文件。灾害期间组织人员值班;统计、分析、报告抗灾救灾组织情况和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组织编写灾害评估报告;提出抗灾救灾资金、恢复生产能力补助项目和资金安排的建议方案;负责抗灾救灾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厅办公室:具体负责灾害信息收报,防灾减灾工作新闻宣传等工作。
厅计划财务处:协调和落实灾害救助资金;争取、落实林业系统抗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调剂。
厅绿化造林处、厅森林资源处、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作为我省预防雪灾和冻害损失和恢复生产的技术支持单位,参与《浙江省预防雪灾冻害损失及恢复水产养殖生产技术措施》编写和完善;灾后生产技术的宣传和具体指导、防灾减灾技术的示范推广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指导主管工作范围内基层林业单位的抗灾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参与救灾物资的组织调剂。
(五)技术保障
省林业厅聘请有关林业专家组成林业预防灾害性天气专家组,为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提供决策支持,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行动。
三、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
按照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生的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暴雪、寒潮、冻害灾害性天气分别划分蓝色(一般)、黄色(较重)、橙色(严重)和红色(特别严重)四个级别。
根据省气象部门提供的灾害性天气种类和预警信号,启动相应级别预案。
(二)应急响应
1、行政措施
(1)对暴雪、寒潮、冻害的蓝色预警信号
一是加强宣传,通过浙江农民信箱、浙江林业网等网络途径发布预警信号,提醒林农、林业基层单位注意,关注天气变化情况;
二是各级林业部门建立值班制度,及时了解情况;
三是灾后认真总结灾害经验教训,上报省委、省政府。
(2)对暴雪、寒潮、冻害的黄色预警信号
一是加强宣传,通过浙江农民信箱、浙江林业网等网络途径发布预警信号,提醒林农、林业基层单位注意,关注天气变化情况;
二是各级林业部门建立值班制度,及时了解情况;发文部署防雪防寒抗冻工作,组织农民、林业干部职工组织抗灾救灾。
三是国有林场、森林公园、保护区采取一定的措施,预防对生产可能造成的影响。
四是灾后认真总结灾害经验教训,上报省委、省政府。
(3)对暴雪、寒潮、冻害的橙色预警信号
一是加强宣传,通过浙江农民信箱、浙江林业网等网络途径和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预警信号,提醒林农、林业基层单位注意,关注天气变化情况;
二是各级林业部门建立值班制度,及时了解情况;
三是省林业厅会同省气象等部门召开会议研究灾情,发文部署防雪防寒抗冻工作,组织农民、林业干部职工组织抗灾救灾;
四是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一线指导抗灾工作;
五是国有林场、森林公园、保护区要严密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充分准备抗灾防灾,对道路、通讯、水管等重要设施采取加固等预防措施,对生活必需品要做必要的贮备,生产生活设施加强检查。
六是灾后认真总结灾害经验教训,上报省委、省政府。
(4)对暴雪、寒潮、冻害的红色预警信号
一是加强宣传,通过浙江农民信箱、浙江林业网等网络途径和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预警信号,提醒林农、林业基层单位注意,关注天气变化情况;
二是各级林业部门建立值班制度,及时了解情况;
三是省林业厅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情况,会同省气象等部门召开会议研究灾情,发文部署防雪防寒抗冻工作,组织农民、林业干部职工组织抗灾救灾;
四是组织工作组和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指导抗灾工作;
五是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帮助恢复生产;
六是国有林场、森林公园、保护区负责人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加强重要设施的巡查力度,及时通知保护点和所有职工随时准备应对紧急情况;对确有危险的保护站点,要组织撤离。对灾害情况随时上报,采取有力措施检修受损设施,确保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是灾后认真总结灾害经验教训,上报省委、省政府。
2、技术措施
针对灾害性天气种类和预警信号,对竹林、经济林、生态公益林、用材林、种苗花卉、野生动物等分灾前预防、灾中抗灾、灾后恢复三个层次,采取相应的抗灾救灾技术措施。(具体不同类型的应急技术措施详见附件)
四、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雪灾冻害应急准备、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经费和灾后救灾恢复生产专项资金,应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信息保障
信息报送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保障信息畅通及时。灾害 51 29744 51 15263 0 0 3325 0 0:00:08 0:00:04 0:00:04 3325生后,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市级林业部门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造成重大损失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可直接上报省林业厅,并同时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
省林业厅负责全省林业灾情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损失情况,需对外发布的,按当地规定程度执行。
(三)通讯保障
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传真)、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
(四)宣传保障
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加强雪灾和冻害等自然灾害和减灾防灾知识宣传,增强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必要时,应对本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五、预案完善
林业预防灾害性天气应急工作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重点总结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本预案进行充实完善。
附件:
1、竹林预防灾害性天气技术措施
2、经济林预防灾害性天气技术措施
3、林木种苗花卉预防灾害性天气技术措施
4、野生动物预防灾害性天气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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