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浙江】浙江省财政厅消防应急预案
浙江省财政厅消防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大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在突遇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迅速并正确实施消防应急响应措施,及时有效地扑救和处置火灾等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确保厅机关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生命优先”的原则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的方针;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救援”的要求,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坚持科学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救援,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厅消防应急工作委员会(名单略)
2.各处室配备兼职消防员(见附1)
3.成立厅义务消防队(名单略)
(二)职责分工
1.厅消防应急工作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做到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评比。
(2)组织保卫科和专职消防员等有关人员制订厅消防管理办法及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消防薄弱环节的防范措施,完善消防管理。
(3)支持保卫科行使消防管理监督权。在发生火警、火灾时组织干部、职工迅速灭火抢救。
(4)对本单位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组织查明原因,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并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2.保卫科职责
(1)在厅消防应急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部门对消防工作的指示,负责本厅消防管理和组织工作。
(2)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知识。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演习、指导义务消防队训练。
(3)监督各处室和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及防火措施的落实。
(4)发生火灾时服从消防应急工作委员会的指挥,积极组织人员抢救。
3.厅专职消防员职责
(1)在厅消防应急工作委员会和保卫科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条例和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制订本厅和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制度。切实搞好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
(2)具体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训练,熟悉厅消防报警、灭火系统及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定期检查重点部位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并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4)发生火警、火灾时要立即组织抢救。参加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在规定时间内写出调查报告,根据火警、火灾情况提出改进和防范措施。做好消防档案管理,按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各种报表、资料。
4.处室兼职消防员职责
(1)在厅消防应急工作委员会和处室负责人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的指示和本厅的安全规定,落实各项消防制度。
(2)制订本处室防火安全措施,经常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向处室负责人和厅保卫科报告。
(4)负责组织本处室的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防火意识。
5.义务消防队职责
(1)在厅消防应急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积极开展防火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业务训练,普及消防知识,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确保完好。一旦发生火警、火灾要迅速全力组织抢救。
(4)定期对全厅和重点部位防火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防火安全日常管理要求
1.火源管理
(1)大楼重点防火场所为微机房、档案室、机要室、物资仓库、油印室、高配间、锅炉房、食堂、酒店。重点防火场所严禁吸烟,严禁出现明火。
(2)对保密废纸,不得擅自处置,不允许在大楼内焚烧,应放到各楼层储存间内按规定集中处理。
(3)不得在木质地板和铺有地毯的房间点蚊香。吸烟者不得乱丢烟蒂。要教育、制止小孩玩火。
2.电气设备防火管理
(1)安装、修理电气设备必须由合格的电工担任(具备电工、电梯工上岗证)。
(2)大楼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壶、电热取暖设备,确需使用要经批准,使用时不能直接放在木板上,必须有防火隔热层,用后或人离开要立即切断电源。
(3)各处室需要增接、增装电源,必须经处室领导同意,并取得物业管理部的批准并由电工接装。
(4)各办公室的门、窗、电灯、电热台板及空调设备等,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关窗、锁门。
(5)电气设备的维修、安装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严禁违章作业。
(6)严禁在大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工作所需液化气、燃油等危险品由后勤中心负责管理,要严格按消防要求定点、限量存放,专人保管和安全使用。
3.档案室防火管理
(1)非本室有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2)室内严禁吸烟,不出现明火。
(3)室内要保持整洁,废纸随时清理,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工作人员在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4.配电间防火管理
(1)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配电间。
(2)配电间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物品。
(3)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更换。
(4)在配电间维修设备,应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5.曙光大酒店和机关食堂、锅炉房防火管理
(1)食堂应定期对炉灶、储油箱、油泵进行检查。在向楼顶泵供柴油时,要有专人看管,严禁周围出现明火。对残留地面的油迹要及时处理。
(2)食堂在使用柴油炉灶时,要严格按规程操作,严禁炉灶带故障使用。
(3)下班后,食堂要有专人对炉灶、用电厨具、空调等逐项进行检查,曙光大酒店还应对包厢逐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后勤中心印刷间防火管理
(1)非印刷人员不准进入印刷间。
(2)印刷间严禁吸烟,严禁出现明火。
(3)工作间要保持整洁,废纸随时清理,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制定严格防火措施,人人会用灭火器具。
(5)下班后,要有专人对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
四、灭火预案
1.灭火总原则
早发现、早报警、早扑救、先控制、后扑灭。
2.组织领导
由厅消防应急工作委员会主任(主任不在时,由副主任)统一指挥。
3.工作内容
(1)当发生火灾,消防车未到达之前,组织人员进行灭火。
(2)与消防部门一齐研究火灾扑救、人员、物资疏散方案。
(3)组织人员保护火灾现场。
(4)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及时通报火灾及灭火情况。
4.火警报告
(1)任何人发现火警应立即向保卫科报告,说明火警位置、程度、起火原因、报告人的部门和姓名等情况,同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2)拨打87055799或87055751通知大楼消防监控中心立即采取扑救措施。在无电话报警的情况下,可就近按下走道上红色标志的手动报警按钮报警。
(3)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或在监视设备上发现火警时,应立即通知巡查人员实地查看,核实情况,并立即报告保卫科或后勤中心。
(4)保卫科应迅速向主任报告灾情,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迅速下达指令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派人在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员进入火场或者使用消防器材自救灭火。
5.火警扑救
(1)保卫科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查看情况,明确处理方案,立即组织扑救工作。
(2)主任进入消防监控中心,了解火情,下达扑救指令,扑救指令包括:
①大楼背景音乐自动切换成事故广播。
②开启消防泵喷、喷淋泵。
③关闭空调。
④启动排烟送风设备。
⑤扑救力量调遣和伤员的救护。
(3)保卫科组织人员救援和疏散工作,驾驶人员坚守岗位待命,派出救护车辆停靠大门口专设区域等候,将现场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4)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应迅速行动,全力保护好机房和有关信息软件资料,专人看护,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果断措施保证信息资料的安全。
(5)档案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并迅速整理有关档案材料,确保档案资料安全,必要时可根据情况将有关重要资料档案搬至安全楼层等待消防救援人员的救援。
(6)消防监控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保持与现场的联系,根据指挥人员的指令,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按程序启动消防泵,排烟送风设备,分层分区域对现场进行重复广播,切断火灾现场电源,同时做到每操作一项设备,向下达指令人员报告一项执行情况。
(7)房产科在人员撤出时,如有伤者要派人抢救出来,关闭楼层防火门隔断大火蔓延。必要时应按指令封锁各个通道口,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并做好保护现场和维护秩序的工作。
(8)配电房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做好防范准备工作,保证必要的供电。接到疏散指令后,应切断所有电源(消防电源除外),关闭门窗等,做好必要的处理后迅速离开。
(9)电梯值班人员检查确认电梯内无人后,应把电梯全部降至底层。
(10)楼层保洁员配合义务消防员,检查人员撤离情况。
(11)厅义务消防队人员听到火警后,迅速奔赴自己的岗位做好救援和疏散工作,如有公安消防部门参与,厅义务消防队人员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灾扑救工作,维护现场秩序,严防其它意外事故发生。
主楼火灾
一组占领东面楼梯口
任务:(1)利用消防栓和1211灭火器灭火;
(2)在楼梯口疏导人员。
二、三组占领电梯口
任务:(1)利用消防栓和1211灭火器灭火;
(2)在中间楼梯口疏导人员。
四组占领西面楼梯口
任务:(1)利用消火栓和1211灭火器灭火;
(2)在楼梯口疏导人员。
五组为机动组在电梯口待命,队长在电梯口负责现场指挥。
附楼火灾
一、 二组占领楼梯口
任务:(1)利用消火栓和1211灭火器灭火;
(2)在楼梯口疏导人员。
二、四组占领主楼与附楼相连的安全通道口
任务:(1)利用消火栓和1211灭火器灭火;
(2)在安全通道口疏导人员。
五组为机动组在楼梯口待命,队长在楼梯口负责现场指挥。
信息中心火灾
(1)应立即报警,关闭所有通风口,将人员撤出,如有伤者要派人抢救出来,再启动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
(2)启动1211系统后,任何人员都不能再进入,等1211气体散尽才能进入现场。
(3)发现早、火势小时,可以用手提1211灭火器扑救,可不启动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
(4)厅消防队在大厅待命。
(5)参加扑救时,信息中心相关人员必须到场(电梯口)讲清起火部位,各办公室存放的东西等情况。
(6)对某些物品在燃烧中产生的有毒气体,扑救人员应采取防毒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五、疏散预案
1.疏散通道 主楼: (1)东侧楼梯
(2)中间楼梯
(3)西侧楼梯
附楼:(1)楼梯
(2)北侧安全通道
2.疏散按先人员、后物资的原则。大楼内人员迅速利用各安全通道疏散,安全通道被烟雾所阻时,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或采取匍匐冲出火场。
3.对于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抢救人员应进行引导疏散。发现受伤人员,应迅速抢救出火场。
4.人员疏散时严禁使用电梯,以防突然停电。安全通道全部被封时,应上顶楼平台等待援助。
5.疏散物资要有组织地进行,以流水作业形式为妥,避免混乱现象。对疏散出来的物资应防止飞火或水浸,并有专人看护。
六、消防设施及失火现场管理
1.任何人不得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周围堆放杂物,以免影响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使用。
2.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专供灭火使用,要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
3.专职消防员要定期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过期或损坏的要及时更换、修理。
4.大楼内安全出口处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疏散通道禁止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始终保持畅通。
5.火被扑灭后,要保护好失火现场,等消防应急工作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察看现场后,才能清理现场,否则要追究责任。
七、火警火灾发生时的注意事项
1.保持镇静不要惊慌、尖叫。
2.查清火势情况后迅速报警。
3.应尽力设法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4.不要留在危险区域。
5.不要使用升降电梯。
6.除报警之外,不要使用电话。
7.不要随意开窗、敲窗、跳楼。
8.离开现场时,应随手把经过的门窗全部关上。
9.如烟雾太浓看不清时,应伏地爬行或沿着墙壁行走,同时用毛巾捂住嘴、鼻。
附:1.省财政厅兼职消防员名单(略)
2.浙江省财政厅消防应急预案流程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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